推 wssxxx : 4 01/01 22:10
推 diefish5566 : 教練分析師可以考慮 其他滾 01/01 22:10
推 Tchachavsky : 小圈圈條款 01/01 22:10
推 wuke : 用投票的方式如何 01/01 22:11
投票是討論至一定程度後才會採取的手段
目前板上尚未有明確論述,更別提共識之情形下,暫不冒然開設投票
推 godshibainu : 建議加個有一點知名度條件 不然不知名的如轉播組出 01/01 22:12
→ godshibainu : 包還得冒著被肉搜滿恐怖 但有點知名度就得承擔風險 01/01 22:12
推 yoshro : 轉播組要幹嘛啦??? 01/01 22:12
推 Tchachavsky : 教練分析師+老闆 就ok了 01/01 22:13
推 CycleEnergy : 知名度這種光判定以後會搞死版務群 01/01 22:13
原則上"知名度"之身分涵蓋無從明確定義,不應以此曖昧之標準納入板規許可項目
→ Tchachavsky : 多個領隊 01/01 22:13
→ hoe1101 : 轉播組洗洗睡啦 01/01 22:13
→ Tchachavsky : 轉播組的小圈圈滾開自己開band嗨好嗎 01/01 22:14
推 yoshro : 另外最好是LOL相關不然一堆奇奇怪怪的都PO上來 01/01 22:15
日常話題之身分認定一律應以LoL電子競技相關為底限
推 jj1379746 : 扛攝影機的可以嗎 01/01 22:15
推 asd860079 : 殺梗除了戰對後勤之外還算哪一個? 賽事主辦?轉播組? 01/01 22:17
推 dirty5566 : 有沒有辦法讓滑哥可以參予的 01/01 22:17
推 jazz5566 : 你們是不是忘記某人是副領隊了 01/01 22:18
→ jazz5566 : 教練分析師老闆 都OK 領隊沒理由不OK吧 01/01 22:18
→ mirza : 這女性話題會比較嚴重,八掛的由來,知如何攻才能守 01/01 22:18
→ mirza : 那種分析師,教練,現役,然後賽評的女朋友..等等.. 01/01 22:19
→ mirza : 甚至是實況主的男女朋友八掛.. 01/01 22:19
推 S890127 : 殺梗是前GARENA電競館館長 01/01 22:20
推 qoooop : 練習生 培訓選手沒人權QQ 01/01 22:23
推 funkD : 教練 領隊和戰隊出資者沒什麼意見 01/01 22:23
推 aggress5566 : 舉手發問 那之前有人PO鍾老闆跟Toyz合約糾紛 依照 01/01 22:23
→ aggress5566 : 現在版規要怎麼處理 01/01 22:23
兩位都具備職業聯賽前選手身分,故所有本人相關之日常話題皆允許討論
→ funkD : 轉播組就真的洗洗睡 01/01 22:23
推 godshibainu : 細則要謹慎 不然像..周杰倫..那新聞沒完沒了了XD 01/01 22:24
→ mike0327 : 殺耿當過的職位一堆要能進討論條款很容易... 01/01 22:24
推 lungyu : 實際會參與到比賽戰術制定的後勤<---這樣的範圍? 01/01 22:24
→ aggress5566 : 是算在前電競選手嗎 01/01 22:24
推 asd860079 : 鍾老闆有出賽過 算選手 01/01 22:25
推 xo45527788 : 殺梗不是XG領隊? 01/01 22:25
→ gustavek : 出資者不行吧,一堆新聞可貼 01/01 22:26
推 S890127 : 如果退役的也可以 那範圍超級大耶 01/01 22:26
關於範圍涵蓋應該多廣,板主群目前不設既定立場
如板友門有任何想法都歡迎提出合理論述
該寬該窄亦皆有可行之方案,因故而開此討論串
推 no321 : 鍾老闆還自己上來PO文咧... 01/01 22:27
推 cipc444 : 現行就是退役的 我記得癢哥就算是退役主播 01/01 22:27
→ mike0327 : 與其訂定這個不如訂一些規則保護非公眾人物的隱私吧 01/01 22:27
現行隱私相關板規,請參考D2、D3兩項,皆屬告訴乃論罰
推 GalLe5566 : 可是今天這兩個都是公眾人物阿... 01/01 22:32
推 billabcddog : 建議開個LOL_Gossip版 01/01 22:33
本討論限定為板規修訂相關,分板案不再討論範圍
推 asd860079 : 那重點來啦 怎樣算公眾人物怎樣算非公眾人物? 01/01 22:33
噓 nmm00040 : 沒必要看它不爽就設一個特殊條款 01/01 22:33
→ GalLe5566 : 我來說 有用知名度賺錢的都是...就有收過斗內啦 01/01 22:34
推 godshibainu : 除了特定幾職外 要好管理就是其餘皆列個名人錄? 01/01 22:34
原則上板規標準之設立不應為特定人物而為,要就全開,不要就全部不開
推 c871111116 : 沒必要吧 現行已經夠寬了 01/01 22:36
→ asd860079 : 那照你這樣的標準的話 有開過LOL而且有被斗內訂閱的 01/01 22:37
噓 price20 : 你不如直接弄個vip條款給國動 反正這版就是統神版 01/01 22:37
本板不為任何非站方禁止之特定人士設立條款,要就是全開,不要就全部不開
推 lungyu : 今天很明顯有不是公眾人物的一直被PO FB截圖啊 01/01 22:37
→ asd860079 : 實況主都可被貼上來討論囉? 那這樣還被一堆阿貓阿狗 01/01 22:37
→ asd860079 : 塞爆 01/01 22:37
本項討論並非針對實況主,而是職業聯賽相關從業人員
推 GalLe5566 : 前女友就幫QQ 01/01 22:37
→ GalLe5566 : 不然就全部實況文都禁止阿 沒道理能貼實況不能討論 01/01 22:38
→ GalLe5566 : 我癢都坦幾年了 癢真的很坦 難怪酒桶會被改成坦 01/01 22:39
推 c871111116 : 之前D1就是要擋實況主但又想PO戰隊廢文才有的東西 01/01 22:39
→ c871111116 : 這個提癢其實沒啥不對 因為當初D1就是統神條款啊w 01/01 22:39
→ c871111116 : 實況主一堆莫名其妙的實況貼上來就夠亂了 還要開喔 01/01 22:40
就算退個幾步叫他統神條款,但原則仍是一樣,要就全開,不要就全部不開
※ 編輯: rainnawind (1.169.249.238), 01/01/2017 22:42:43
推 GalLe5566 : 我覺得要禁就全禁 要不然就全不禁 板主自己拿捏 01/01 22:43
→ GalLe5566 : 雖然這樣會變成版主坦就是了 01/01 22:43
→ asd860079 : 我實況主那段是針對GalLe56的標準來討論的 不是公告 01/01 22:43
→ GalLe5566 : 我也是針對我樓上那個... 01/01 22:45
→ GalLe5566 : 等等 我不是說你 我是說樓樓樓樓樓樓樓樓樓那樓的上 01/01 22:45
推 steven211 : 投票就好 幹麻說啥讓板主坦? 01/01 22:46
→ GalLe5566 : 因為如果版規定的太鬆 由版主自由心證 最後會被炮的 01/01 22:47
→ GalLe5566 : 就是桶人的版主 01/01 22:47
→ GalLe5566 : 甚至版主不桶也會有人靠北版主不做事 01/01 22:47
→ GalLe5566 : 至於版規定的太死 有人就會說為啥***要被禁 不公平 01/01 22:48
→ GalLe5566 : 然後還是要版主下台阿 我是也覺得投票最好啦 01/01 22:48
噓 faelone : 不要替小圈圈特利條款好嗎,誰想知道導播音控FB日常 01/01 22:49
推 godshibainu : 還是覺得列個可討論名單 名單可投票 好管理 懶人XD 01/01 22:51
→ GalLe5566 : 可是像上面那篇癢文...雖然我也覺得有趣不過就真的 01/01 22:51
→ GalLe5566 : 是日常阿... 01/01 22:51
推 EmukaeMukae : 癢滑版討論啥都沒差廠廠 01/01 22:53
推 godshibainu : 感覺很難甚至不可能定則 不是少了就是多了? 01/01 23:01
推 dirty5566 : 支持全開 滑起來滑起來 01/01 23:09
噓 bernon : 沒討論哪來的人氣, 你就留幾篇給大家嘴會怎樣? 01/01 23:09
→ bernon : 現行版規也足夠了吧,還要那麼多要求 01/01 23:09
推 diefish5566 : 快笑死 板主說要開放你說他多要求 01/01 23:10
推 Dustwind : 教練,分析師,老闆 01/01 23:20
推 rappig : 最多再加個教練、分析師 再來就多了 01/01 23:47
噓 kevin0515 : 退役的拿掉 都退了就別浪費版面了 01/02 01:01
噓 Waitaha : 反對 給噓 01/02 01:06
推 NTPUpigeyes : 教父級的人物呢? 01/02 01:30
推 KYALUCARD : 痾 為什麼一定要全有全無? 所謂有原則就有例外 立 01/02 05:47
→ KYALUCARD : 法例上比比皆是 01/02 05:47
推 KYALUCARD : 例外清單的認定只要能標準流程化且公開之 有何不可? 01/02 05:50
推 LOUlSVUITTON: 有些東西真的不好系統化 01/02 09:21
推 mingchee : 那例外清單誰決定? 01/02 14:18
推 mymike12 : 如果不限篇數,光這四類轉貼fb就能洗版 01/02 22:03
→ mymike12 : 日常本來就無關LOL,開放四類已經很寬鬆了 01/02 22:07
推 Jmayu : 有些真的滿好笑的 但222的很吵 01/03 08:34
噓 IAmyWife : old news is so exciting 01/04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