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lemonster:B2板規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11/21 18:11
引用板規錯誤,觸犯應為B1之板規,故無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已修改為檢舉觸犯B1板規。
※ 編輯: applemonster 來自: 118.161.250.4 (11/22 20:33)
→ applemonster:請問這篇到底甚麼時候要處理? 11/26 11:07
→ applemonster:今天已經11/26 總該有個處理進度吧?? 11/26 11:09
→ applemonster:有時間看台 沒時間管板.... wtf 11/26 20:10
→ applemonster:我現在正看著4gamers的比賽聊天室中的p板主 11/26 20:11
→ applemonster:五天 我想我等夠久了 11/26 20:14
→ yiepinhsu745:應該是剛好沒看到吧 11/26 22:00
推 iamlazy :"剛好"沒看到? 一棑!裡面有個空格的的確很容易"剛好" 11/27 00:00
→ iamlazy :沒看到 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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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81.22
→ po11po11 : 不好意思 11/30 23:23
→ po11po11 :第一篇文中 其實大家都很認真回答 11/30 23:23
→ po11po11 :如果版上正常出現這篇文章 我想我不會覺得怎麼樣 11/30 23:23
→ po11po11 :可能就是正常的問一個問題 11/30 23:23
→ po11po11 :但後面出了一堆的系列文 或許是第2人有惡意 11/30 23:24
→ po11po11 :又或者從第3人開始 11/30 23:24
→ po11po11 :我和龍王有談過 我們要等第3位版主上任後進行討論 11/30 23:24
→ po11po11 :因為若此為判例 以後相關文章都要有一樣標準 11/30 23:24
→ po11po11 :如果第一篇被處理 爾後的系列文開頭是否依樣判決 11/30 23:25
→ po11po11 :這部份新版主上任後我們已提出討論此議題 11/30 23:25
→ po11po11 :與T1、T2版規未更動 也是為了第三方意見提出 11/30 23:25
→ po11po11 :以上 11/30 23:25
→ applemonster:我想這結論的討論時間可能真的不需要九天那麼久。 12/01 00:16
→ applemonster:anyway, 謝謝回答。 12/01 00:16
→ diefish5566 :所以我那一篇也是囉 開板第一篇檢舉文 12/01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