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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之銘言: : 此篇公告大快人心 : 但於法無據 盼另行處理或盡早補齊相關板規 關於於法無據 板主本來就有權訂板規 且也有規定未限制版主公告的格式 因此無有於法無據的問題 但是裡面的處分對象 如果針對不是在版上犯下的違規行為 卻由板主進行認定 就大有問題 有爭議的部份 應該不是於法無據 而是某些認定和處分已超出板主的職權 因此 該篇公告本身是沒有問題 但若由我來判決 只要那幾個人沒有違反現行版規 我也不會一經查證就立刻水桶 除非再違反現行版規的情況下 才有可能給予處罰 截至今日我仍無法聯絡到該版主 所以只好由我來認定囉 以上 -- ▆▇▇▆ ╭══╮ 鴻木 /︻\ 秋風章子Pellaeon ╰══╯ ψ λ \/ 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37.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_Picket/M.1409799077.A.E90.html
samhou6 : "因此無有於法無據的問題" 這句話有誤 09/04 15:41
samhou6 : 要處分就是要依照版規 沒有訂定不能亂處分 09/04 15:41
rod13824 : 公告沒有處分任何人吧 不是只有列入黑名單嗎 09/0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