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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L 看板 #1MqNWhFV ] 作者: rainnawind (無聊又幼稚的雨颯) 看板: LoL 標題: [公告] 水桶改判 時間: Sat Feb 27 18:19:19 2016 依據組務申訴案之判決(#1MqJoxbV (Sub_Strategy) ): 請板主 1) 取消申訴人先前 D1 處分剩餘的水桶時間 2) 取消申訴人先前 D1 處分的退文 3) 在處理累犯紀錄時不計入申訴人先前的 D1 處分 帳號 seysem 即時起解除 D1 所有罰則,改依 B1 板規處分之 然 D1 罰則60日中已執行49日,是故即刻解除所有所有處分 由於當事人已自行消除退文,此部分無法再行處置 帳號 seysem 於本日起一個月內未犯及B1以上刑度之違規,不會以累犯加倍刑期 附件一:受處分之原文備份 ┌─────────────────────────────────────┐ │ 文章代碼(AID): #1MpTm7Qx (Sub_Strategy) [ptt.cc] R: [申訴] 不服LOL rain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56331783.A.6B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附件二:原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MZwPZ51 (LoL) [ptt.cc] [公告] 多人の颯颯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2254819.A.14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51 Ptt幣 │ └─────────────────────────────────────┘ 附件三:組務申訴案判決文 ┌─────────────────────────────────────┐ │ 文章代碼(AID): #1MqJoxbV (Sub_Strategy) [ptt.cc] Re: [申訴] 不服LOL ra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56553147.A.95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8 Ptt幣 │ └─────────────────────────────────────┘ -- 胡適 不要隨便看見一個名人的名字,後面配一句話就認為這句話是他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4.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6568363.A.3DF.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innawind (118.165.224.115), 02/27/2016 18: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