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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L 看板 #1MudnLUu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68982 「你黃安嗎 已成負面語」 承辦檢察官認為,刑法中的侮辱是對人辱罵、嘲笑或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台語髒話的 辱人之詞屬於讓人感到有羞辱、冒犯的用字遣詞,但對於侮辱性語言定義,社會上始終有 歧見,因社會演變,有些過去被視為侮辱性詞句,變得不具冒犯性。 再者,粗口字眼必須透過語言情境去理解,偶爾在非正規場合使用無傷大雅,甚至還成了 朋友間的問候語,相反的,「你是黃安嗎?!」這些原是好話,現在成了負面話語。 檢察官認為,2人關係惡化難有善言,李姓女包商因一時氣憤說出「駛你娘」粗話,為情 緒性發洩言語,不是想對鐘姓屋主辱罵及貶損之意,道德上雖有不當,尚不足以有妨害他 人名譽之故意,全案偵結不起訴。 僅供判決參考 作者: rainnawind (無聊又幼稚的雨颯) 看板: LoL 標題: [公告] 水桶改判 時間: Fri Mar 11 16:05:38 2016 原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MuczZwc (LoL) [ptt.cc] [公告] 多人多人の颯颯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7680227.A.EA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95 Ptt幣 │ └─────────────────────────────────────┘ #1MqpXIde
funkD : 噁心
funkD : 還在看這種聯賽 你黃安喔?
funkD : 好多黃安ob'_'ov
C2 群體辱罵 03/11/2016 15:04:56 rainnawind 暫停 funkD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C2 群體謾罵 -- 經當事人來信解釋後,判定"黃安"於當下語境之意味為「喜歡中國 對中國有好感的人」 非污辱性質之使用,因此不具謾罵事實,裁定取消本案之相關處分 -- 附件一、申訴信 作者 funkD (放可) 標題 想申訴關於#1McSQj8m的判決 時間 Fri Mar 11 15:20:51 2016 ─────────────────────────────────────── 個人認為 黃安 並非什麼侮辱性的字眼呀 好歹他也是一介知名藝人與歌手 雖說他最近的行為不太可取 但應不到侮辱性字眼一詞才是 除非版主認定 類似 黃安 馬英九 習近平之類的代稱算是對人人身攻擊 不然我覺得此判法應有些問題 就如同http://goo.gl/hddqEM 所說 bumbler也可以解釋為拙 大智若愚之意 黃安也可能是說歌喉過人阿 不過這也太過牽強XD 如上 若此判例成真 那以後罵你很馬英九 丁特 統神 KMT 高義之類的是否都能檢舉之? 故每個人的解釋方法不同 也不是每個人皆對黃安反感 私認為此判決有異議 故此提出申訴 附件二、答申訴信 作者 rainnawind (無聊又幼稚的雨颯) 標題 Re: 想申訴關於#1McSQj8m的判決 時間 Fri Mar 11 15:28:24 2016 ─────────────────────────────────────── 您好 雖然黃安此一詞彙本身並不算強烈的謾罵 本案之所以進行裁罰主要是考量 您在當下語境上針對了該篇LPL電競賽事文的所有收看者逕行攻擊 並有三則相關推文,足以判定謾罵意圖,故行此次處分 如果您能提出當時推文中"黃安"措辭之合理使用說明,可以考慮為您解除處分 感謝您的來信 雨颯 附件三、當事人再次申辯 作者 funkD (放可) 標題 Re: 想申訴關於#1McSQj8m的判決 時間 Fri Mar 11 15:51:50 2016 ─────────────────────────────────────── Dear Na版主: 噓 funkD : 噁心 噓 funkD : 還在看這種聯賽 你黃安喔? 噓 funkD : 好多黃安ob'_'ov 就這麼來看好了 第一次的噁心 單純指的是LPL聯賽本身 對於中國人針對子瑜和統神的行為的一種批判 還在看這種聯賽 你黃安喔? 這句中的黃安 當然是指觀眾沒問題 在此的意思可引申為 喜歡中國 對中國有好感的人 黃安他的行為就是代表著 他雖然是台灣人 但卻對中國有著莫名好感 才會出現這種行為 私認為看LPL聯賽可能對中國人是有些好感度的 在當時的氛圍下故作出此言論 第三次黃安即指他們為對中國有好感的台灣人 以上 辛苦了 感謝 -- 胡適 不要隨便看見一個名人的名字,後面配一句話就認為這句話是他說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7683541.A.7B8.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86249 (59.127.184.71), 03/16/2016 08:38:57 ※ 編輯: d86249 (59.127.184.71), 03/16/2016 08:41:06
talk5566 : 這新聞根本亂寫 03/16 09:46
WarnLeadwar : 這樣也凹的過去 太神啦 03/16 10:43
rainnawind : 我完全認同這位檢察官的話,因此我做了第一次判決 03/16 19:23
rainnawind : 但改判時,當事人以提出了充要說明辯護,經裁定為非 03/16 19:24
rainnawind : 辱罵性使用,至少在本案中如此,因此不罰,本案定讞 03/16 19:24
dase1352 : 板主 你黃安? 03/16 21:17
ppp2026034 : 我真的不知道有啥好吵的 這裡是lol版 版主說的算 03/16 23:26
ppp2026034 : 而且相對其它版 這版的版主還算公平的 03/1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