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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2013.02.27 03:05 am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個資法上路後大幅增加金融業的法令遵循成本,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助理教授彭金隆昨 (26)日表示,金管會應該協助金融業,降低遵循個資法的成本。 彭金隆舉例說,金管會可以向法務部溝通,說明金融業使用客戶資料是基於執行法定業務 ,可以豁免相關規定,或者執行細節由金管會決定,如此便可降低金融業的依從成本。 個資法有個問題是,由法務部立法,卻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執行以及處分;因此, 法務部立法從嚴、用語也模糊,例如什麼是公共利益,分際很難拿捏。彭金隆表示,金融 業是高度監理的行業,個資法實施後,負責查核的是金管會,但其他行業,大多由地方政 府查核,寬嚴程度差太多,因此金融業對個資法的戒慎恐懼,遠大於其他行業。 金融機構為因應個資法,只要客戶一上門就得填一堆聲明書。客戶往往沒仔細看就會簽名 。但如果是透過電話行銷,必須念給客戶聽,很多客戶不耐煩,就把電話掛了。彭金隆認 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上路後,金管會對於消費者的保護已有一定程度。金融業給客戶簽 的文件,都是經過金管會同意,如果金管會可以向法務部溝通,金融業使用個資是執行法 定業務,便可免除個資法的諸多形式要求,降低無謂的行政成本。 -- 銀行貸款專員 呂先生 台灣 :0952-115-811 亞太 :0982-115-433 Email:peterlu@feib.com.tw MSN :bblove520@msn.com (搜尋LINE:peter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0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