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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 2013年6月13日 上午5:30 【記者謝奇璋/台北報導】 買賣不動產卻無「履約保證」時,該如何是好?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張齊家表示,簽 訂成屋買賣契約時,可再簽訂一份「成屋價金信託」契約,即可讓交易「價金」,更有保 障。 張齊家表示,所謂「成屋買賣價金信託」,就是由買賣雙方共同委託銀行擔任受託人,買 方依據買賣契約約定,依序將各期價款存入受託銀行開立信託專戶,受託銀行則依契約約 定或買賣雙方共同指示,處理撥付稅款、仲介費及清償賣方前順位貸款等事宜。 張齊家強調,內政部公告定型化契約係以建商擔任賣方交易案為規範對象,對一般自售屋 主或委由仲介商代售的買賣案並無強制規定,但民眾仍可參酌定型化契約部分條款,簽訂 買賣契約,若再搭配「成屋買賣價金信託」,就能提高成屋買賣價金安全保障。 -- 銀行放款專員 呂先生 台灣 :0952-115-811 亞太 :0982-115-433 Email:peterlu@feib.com.tw (搜尋LINE:peter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8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