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 2013年6月13日 上午5:30
【記者謝奇璋/台北報導】
買賣不動產卻無「履約保證」時,該如何是好?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張齊家表示,簽
訂成屋買賣契約時,可再簽訂一份「成屋價金信託」契約,即可讓交易「價金」,更有保
障。
張齊家表示,所謂「成屋買賣價金信託」,就是由買賣雙方共同委託銀行擔任受託人,買
方依據買賣契約約定,依序將各期價款存入受託銀行開立信託專戶,受託銀行則依契約約
定或買賣雙方共同指示,處理撥付稅款、仲介費及清償賣方前順位貸款等事宜。
張齊家強調,內政部公告定型化契約係以建商擔任賣方交易案為規範對象,對一般自售屋
主或委由仲介商代售的買賣案並無強制規定,但民眾仍可參酌定型化契約部分條款,簽訂
買賣契約,若再搭配「成屋買賣價金信託」,就能提高成屋買賣價金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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