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13.09.11 03:56 am
【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設定地上權分割出售,最快一個月內定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昨(10)日邀集業者座談,
規劃將由取得地上權的經營業者擔任管理責任,並預繳履約保證金,避免分割出售造成權
利分散、回收不易的可能,最快一個月報部核定。
官員指出,修訂後可藉此改善購買地上權住宅民眾只有使用權,無法作為擔保品申辦房貸
的困擾,進而提高購買與開發意願。
國產署為配合活化國有土地政策,近年積極推動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去(2012)年就有開
發商建議,開放地上權可分割出售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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