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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買一半,誰都不能住,一名王小姐撿便宜買法拍屋,只花了66萬就在台北市萬華區開 心買房,但她只是這間四樓透天厝房屋的二分之一持分,另一半持分與土地所有權還在原 屋主陳先生手上,雙方因為談不攏如何切割,鬧上法院。奇特的是,法官認為因雙方都擁 有產權,沒有經對方同意前,都不得居住,結果王小姐不得其門而入,原屋主也被迫搬出 ,房子目前成了閒置的空屋。 一間位在台北市萬華區武成街上的四樓透天厝,鄰緊西門町商圈,不過現在空蕩蕩一片, 門窗緊閉,沒人住,成了閒置屋。門前貼了一張紙條,上頭寫著,因為房產糾紛,原房東 陳先生涉嫌竊佔罪,這個房子處於爭議不休狀態,在訴訟沒有結果前不能居住使用。 原房東陳先生和哥哥各有1/2的房屋權狀,哥哥將權利過戶給女兒,因為債務糾紛,房子 遭到法拍,後來王小姐拍下1/2房產,但因為原房東陳先生還持有另一半的土地房產,雙 方談不攏怎麼劃分,王小姐向法院提訴,要求對方搬出。 陳先生出庭時,主張在這個房子住了49年,擁有1/2的房屋,是對方不付土地租金。不過 台北地院認為,雙方各持有1/2權利,沒有經對方同意,不能占有或使用,陳先生也沒有 提出分別管理約束,所以使用時會侵害共有權利,因此判陳先生必須搬走,相同情形,王 小姐也不能使用。陳先生私下表示,覺得判決很不合理,將會上訴到底。 東森新聞 102/12/08 -- 銀行放款專員 呂先生 台灣 :0952-115-811 亞太 :0982-115-433 Email:peterlu@feib.com.tw 房貸.信貸.卡債整合 (搜尋LINE:peter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9.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