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2014/01/10】
動產擔保借款限制將鬆綁。金管會昨(9)日預告修正「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對於
企業營運活動所需的庫存原料或商品,開放只要設定動產擔保交易後,不須再針對該物品
個別進行登記,預期有助未來中小企業,能更有效率運用其資產取得融資。
舉例來說,某企業與債權人約定,提供倉庫中100輛特定品牌、種類的汽車作為擔保,期間
若出售50輛,再新進貨50輛,只要符合雙方約定的標的物記載方式,都具有擔保效力,不
必再重新辦理設定登記。
銀行局官員表示,這項作法是為配合行政院推動「經商環境法制現代化」的改革,也提升
世界銀行對台灣「獲得貸款(Getting Credit)」項目的評比,對銀行或債權人而言,風
險可能變大,但經濟部已有相關配套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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