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o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板上專業的板友, 1. 如果買房子辦理房屋貸款的時候, 銀行有自住條款,就是很多的條文限定都是自住 但是買下來一陣子之後, 因為總總考量想把房子做出租使用, 這樣可以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2. 央行管制區到底有哪些地方?? 只要是央行管制區的地方, 拿原來名下的A房屋增貸當頭期款,買B房屋 就一定增貸A+B新貸 小於 B屋鑑價6成? 3. 是不是因為金管會有規定, 名下有房屋有房貸,之後的第二房、第三房要辦理房貸, 就一定是六成之內?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79.138 ※ 編輯: clara1025 來自: 118.168.179.138 (02/26 01:24)
uyap:我A屋貸款,買B屋,B屋在管制區,有專員提醒 42.75.181.2 02/26 09:12
uyap:我央行查到,錢會收回,銀行當初也會給你簽 42.75.181.2 02/26 09:12
uyap:切結書,我們還要賠違約金,叫我不要冒險,買 42.75.181.2 02/26 09:12
uyap:台北縣市以外地區無此問題,還可貸八成,不然 42.75.181.2 02/26 09:12
uyap:就是A屋要賣掉再買B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 42.75.181.2 02/26 09:12
uyap:樣 42.75.181.2 02/26 09:12
hata0209:會簽切結,抓到銀行會追回 115.80.24.98 02/2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