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a1025 (荷包空了還想花!?)
看板Loan
標題[問題] 一些房貸問題請教
時間Tue Feb 25 22:29:06 2014
請問板上專業的板友,
1.
如果買房子辦理房屋貸款的時候,
銀行有自住條款,就是很多的條文限定都是自住
但是買下來一陣子之後,
因為總總考量想把房子做出租使用,
這樣可以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2.
央行管制區到底有哪些地方??
只要是央行管制區的地方,
拿原來名下的A房屋增貸當頭期款,買B房屋
就一定增貸A+B新貸 小於 B屋鑑價6成?
3.
是不是因為金管會有規定,
名下有房屋有房貸,之後的第二房、第三房要辦理房貸,
就一定是六成之內?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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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79.138
※ 編輯: clara1025 來自: 118.168.179.138 (02/26 01:24)
推 uyap:我A屋貸款,買B屋,B屋在管制區,有專員提醒 42.75.181.2 02/26 09:12
→ uyap:我央行查到,錢會收回,銀行當初也會給你簽 42.75.181.2 02/26 09:12
→ uyap:切結書,我們還要賠違約金,叫我不要冒險,買 42.75.181.2 02/26 09:12
→ uyap:台北縣市以外地區無此問題,還可貸八成,不然 42.75.181.2 02/26 09:12
→ uyap:就是A屋要賣掉再買B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 42.75.181.2 02/26 09:12
→ uyap:樣 42.75.181.2 02/26 09:12
→ hata0209:會簽切結,抓到銀行會追回 115.80.24.98 02/2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