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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之銘言: : 如題 : 目前都已經繳清約一年~三年的時間 : (匯豐是一年前繳清,其他間是二~三年之間繳清的) : 目前在桃園機場昇恒昌公司工作,也住桃園 : 下個月將滿三年,月收入約三萬五千元 : 請問這樣子還能辦貸款嗎 : 謝謝 版友 您好; 一個疑問請教:『您當初申請協商的名義是個別協商?還是前置協商?』 兩者差異在於『前置協商是繳給最大債權銀行,再於最大債權銀行分配給其它債權銀行』 不會出現『匯豐是一年前繳清,其他間是二~三年之間繳清』的情況; 而個別協商、才有可能繳各家,繳清的時間點才會出現落差。 (因為債務人的協商時間、與各家銀行願接受的攤還期數不同所致) 而版友情況如為個別協商, 確實就有可能『不只一年』的不良信用揭露期。 因為債務人當初拖欠銀行債務的時間若很久之後~才進行個別協商, 債權銀行有可能將聯徵中心的不良信用記錄更改為『逾期催收或是呆帳』。 到最後即使繳清,就聯徵中心的規定: 『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3年』 況且版友未提到當初積欠的債務是『信用卡債務、抑或是信用貸款債務』, 這一點的清償後的揭露期規定又不同; 故還需要請版友將債務型態(信卡、信用貸款)、協商型式(個協、前協)交代清楚後, 才能給予較為準確的回覆資訊。 如有疑問歡迎再來信討論 曾任美商銀行具房信貸徵授信經驗、現擔任資深代辦業務的Jerr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21.2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an/M.1418978746.A.C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