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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四,大家齊聚一堂,和房東討論接下來的租約。 本來租約只到五月,但是大家想住到七月, 跟房東討論過後,房東頂多願意再讓我們延長到六月。 討論結果出爐後,大家勢必得拆夥,於此我陷入了極度的焦慮。 不只是因為我懶得整理東西、懶得搬家、害怕適應新環境, 最主要原因是房東明言只出租一整層。 所以假如我是唯一要續住的人,我理應是一整層的承租人, 那麼負責找室友們的重任,主要就落在我身上。 而且還要考慮到目前的室友想住到七月。 撇除這中間帶人來看房間勞心又勞神的事兒不說, 麻煩的是就算找到足夠的人,口頭跟我約定好要租, 也無法直接和我簽約,我得承擔人會跑掉的風險。 ----------------------------------------------------- 從另個角度切入,離搬走的最後期限,還有兩個月。 表面看來,用兩個月的時間慢慢找房子,似乎綽綽有餘。 實際上,現在就開始找房子,是很令人尷尬的時間點。 假如有幸找到了中意的房子,房東怎麼可能佛心來著, 讓你兩個月後再入住?別說兩個月,一個月都很難了。 因為若租給了你,那這段空窗期,你沒有住, 理應不用繳房租,房東就損失了一兩個月的房租收入。 ----------------------------------------------------- 於是這幾天,我就處在這樣的兩難中, 到底是要找室友?還是要自己搬出去? 這個疑難一直糾結在我心裡,讓我感到煩悶異常, 我的思緒經常陷入膠著,甚至腦袋空白,發呆良久, 根本沒有心思去進行其他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4.29
oldjoe:去徵人版...找找看有沒有室友吧 04/27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