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LAQUEEN (哈啦女王)》之銘言:
: 我問你個法律問題
: 水準書店你聽過沒?
: 那家賣書很便宜,但是他們有一點很討厭,
: 消費者結完帳之後,會在消費者買的書頁上蓋一個很大很醜的店章,
: 不給蓋還不行,說這樣隨時看不喜歡都可以無條件拿回去退。
: 但我覺得,消費者決定購買並且付錢之後,
: 書就是屬於消費者的財產了,要蓋也應該經消費者同意。
: 如果蓋完章之後當場要求退貨,店家不應允,那至少是廣告不實,
: 消費者不同意蓋章,店家卻硬要蓋,那是店家毀損他人財物(?)
: 這樣對吧?
不對 同意她蓋章在買賣契約中
套句E大的話 不爽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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