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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弟弟爸(北市飼主)   最近台北市政府對蹓狗未繫狗鍊之飼主強力執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第七項處以兩千至一萬元罰鍰。身為飼主,不禁要感嘆:在台北市,養狗變成次等市民嗎?   養狗的人都知道,狗狗需要運動空間,但是台北市所有公園都禁止寵物進入,修訂的「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請見臺北市公園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在市議會躺了兩年,等了十多年的寵物公園還遙遙無期,現在連出個家門就得把狗繫上狗鍊,真不知道可以帶狗狗去哪裡運動?   筆者同意繫狗鏈有保障狗身安全的功能,然而在沒有寵物公園等自由空間之下,環保局大力推動「繫狗練,清狗便」,鼓勵無聊市民「抓耙子」拍照檢舉然後罰鍰,動物保護法被拿去變相執行不合情理的環保業務,使得台北市成為狗狗的大監牢。   跟已經有寵物公園的高雄市相比,台北市可說是全台灣對狗最不友善的都市。筆者去電長期推動「清狗便、繫狗鍊」的林晉章市議員,服務處表示,許多民眾反應未繫狗鍊對不喜歡狗的民眾造成心理負擔。然而,對於20萬的養狗市民來說,沒有寵物公園、又要繫狗鏈,對飼主對狗何嘗不是一項心理負擔?同為納稅人的筆者不禁要問:身為法規會召集委員的林議員,在努力進入立法院的同時,是否忘記了那部在法規會躺了近兩年的「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身為先進都市的市民,都應該善盡寵物的監護責任,但是在連公園跟狗狗自由互動權利都沒有的此刻,我們飼主嚴重抗議:我們不是次等公民,還我自由蹓狗權!   ‧寫信給馬英九市長、台北市議會法規會召集委員林晉章:要求設置寵物公園、給狗一個沒有狗鍊的空間;台北市儘速通過「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在此之前反對嚴格取締罰鍰「未繫狗鍊」之飼主    馬英九市長:http://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Q.ASPX    林晉章市議員:tcc0725@mail.tcc.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43.24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