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izmo (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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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請大家幫忙看看這樣有沒有違法...總覺得怪怪的
時間Mon Mar 22 01:26:38 2010
觀光季避免野狗攻擊事件 愛牠就不要遺棄牠
(本報訊)近年來,流浪狗問題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本縣為推廣畜犬節育計畫,避免畜
犬不當繁殖,造成棄養及流浪犬問題,每年特訂定畜犬節育獎勵辦法,委託本縣佑青動物
醫院(馬公市中華路308號,電話:9264442)及愛犬動物醫院(馬公市中華路
293號,電話:9267456)實施畜犬節育手術,母狗補助800元,公狗及貓隻
補助400元。有關媒體報導流浪犬問題,縣府有關單位一向來重視,流浪犬產生而訂定
結紮之方式與辦法,同時歡迎鄉市公所協助捕捉,按件計酬(5公斤以上犬隻每頭400
元,5公斤以下每頭200元,貓每隻每頭100元),將可再有效減少流浪犬貓之數量
。
流浪動物的源頭,主要來自不負責的飼主未繫綁狗鍊及棄養所造成。本縣流浪犬捕捉外
包,今年由寶慧企業承做,依照契約規定每月捕捉頭數需達90頭;近來委外公司捕獲之
犬隻,均以家犬為多,約有百分之60的民眾仍習慣放任家犬自由活動,造成家犬與真正
的流浪犬區別不易,是村里民眾陳情案件不斷的主因。另外很多飼主不願將家犬送交收容
所,且不送給私人收養,就隨便棄養便成為流浪狗,飼主棄養的地點不外乎地處偏遠,地
廣人稀的山野林中。隨意遺棄狗有違反行為?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懲處一萬五千元至七
萬五千元,因此縣府特別呼籲,飼主應確實繫綁狗鏈,不可放縱家犬遊蕩在外,以避免隨
地便溺,不餵養流浪犬,造成環境污染。家犬若有咬傷他人及別人飼養之雞鴨等禽畜,則
飼主需負責賠償損失;如果家犬不想飼養又送不出去,請送到流浪犬收容中心,不收任何
費用。愛牠就不要遺棄牠,以免製造更多流浪狗,違反又受罰。
白沙鄉、望安鄉、七美鄉地屬離島,離島村里犬貓繁殖問題遇到的瓶頸,又因居民觀念
較為保守,不願捕捉,傳言有民眾將流浪犬貓放養至本縣本島地區,造成鄰里間公共衛生
之困擾,造成流浪犬無法解決。請民眾有繁殖不想飼養的犬貓,聯絡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借用狗籠裝載,由交通船送往馬公,船運費用由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支付,聯絡電話:9
212839家畜疾病防治所派員前往碼頭載送至收容所收容。縣府訂有獎勵離島民眾捕
捉流浪犬(貓)工資(5公斤以上大狗400元,5公斤以下小狗200元,貓每頭10
0元),希望民眾能主動配合捕捉。若民眾可配合養狗應以狗鏈繫綁,不放縱遊蕩在外,
不餵養流浪犬,並適時捕捉流浪犬,應可讓流浪犬危害問題減到最低。
2010/03/14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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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澎湖這邊的政府搞出來的...我看到覺得怪怪的,
覺得這政策游走在法律邊緣的感覺
有回去看之前嶺東大學惹出的爭議,之前是台灣緊急救援小組處理的
所以我也有PO在台灣緊急救援小組那邊,不過沒有得到回應
我所知道的就是這樣
民眾可能用不人道的方式捕捉
或是亂捉家犬換錢
甚至是可能抓來虐待一番狗, 政府還出錢幫忙解決
總之, 很多潛藏問題, 但是澎湖這邊隔了一個海峽
就好像一個自治區...根本不可能管動保法
動保這塊在這邊幾乎是........沒有能見度
但至少不能讓縣政府帶頭做壞榜樣吧!!!
請大家多多幫忙問一下...這樣的政策倒底有沒有違法呢?
多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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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42.207
推 ots:應該是有吧.. 澎湖不是有保護動物協會? 03/22 12:47
→ ots:你問問林醫師吧 03/22 12:47
→ ots:而且這無關違不違法 請人民抓狗還給獎金 這是多落後誇張的行為 03/22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