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tinameow (Tina喵)
看板LoveLive
標題Fw: [情報/新聞] "每日犬貓收容公告"不再有照片!!
時間Tue Oct 18 23:36:20 2011
※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EdPTzoB ]
作者: bangogo (瑞士捲) 看板: cat
標題: [情報/新聞] "每日犬貓收容公告"不再有照片!!
時間: Tue Oct 18 23:12:58 2011
消息來源: 貓狗同樂會
網址:
http://www.tsaca.org.tw/phpBB3/viewtopic.php?f=89&t=1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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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內文(節錄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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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犬貓收容公告~重大變革通知!!]
100年10月18日起的"每日犬貓收容公告 "不再有照片!!
--
以後收容公告只有描述
沒有照片
因為市府接到很多投訴
說貓狗照片拍的不可愛
貓應該在籠外照的美美
狗也應該放在籠外來照
傷殘血腥貓狗照片太多
因此副市長裁示不po圖
.
聽說(這我不清楚)
外縣市照片是供認養用
不是剛進收容所的記錄
因此做此裁定
.
加上有些民眾以收容公告當認養區看
衍生許多問題
往後如果民眾懷疑是自己貓狗走失
依捕捉地區性別特徵描述
再自行前往動物之家確認
或是電話查詢
--
網站已經全部更新為新版樣示
明天看收容公告將變成這樣 ~~
(範例) 2011/10/17
文山區萬利街30 巷21 號 收容編號100101701
性別-母、年齡-1~3 歲、體型-中
(這是因這些檔是由舊資料刪圖變成,所以沒再註明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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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得
一個字:瞎!!!!
所以我馬上去民意交流專區寫了反應
http://www.tmiah.taipei.gov.tw/fpmail/send/Send-c.jsp
承辦人您好:
我發現收容所的收容公告改為只有文字敘述,我認為不妥當,理由如下:
1. 針對貓狗走失的民眾來說,在協尋上需要致電或親自致收容所,在找回之前,需要時
常的致電或親自到場,除增加收容所志工的負擔,也增加民眾不便。
連區公所的洽公業務上,政府都鼓勵民眾線上下載表格、免下車服務通道、夜間便民,我
實在不懂,在動物收容這點上,政府怎麼會選擇擾民又增加收容所負擔的方式。
2. 針對有意認養貓狗的民眾來說,完全無法先在網路上看到動物的照片,勢必得親自到
場。如果以購物來比喻,就是完全不知道店舖裡會有什麼貨物,只好碰運氣的到現場看
看。這點會增加有意認養民眾的不便,我認為只會降低民眾的認養意願,而這也不是政府
所樂見的吧?
我明白,收容所所拍出來的照片並不是唯美的沙龍照,但至少可以讓民眾看到貓狗大概的
樣貌;況且收容所也不會把收容的貓狗打扮成寵物店的漂亮貓狗,照片與實際的落差應該
說不上太大吧!
3. 第2點的問題可以靠「改放置可供認養的貓狗照片」代替,但這方式依然無法解決第1
點的問題。所以我誠摯的希望政府站在便民的立場,恢復放置收容公告的貓狗照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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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02.96
推 someone1022:...總覺得這樣就沒人要認養了 10/18 23:15
→ Galileolei:不PO照片以後工作人員要怎麼描述得清楚啊= = 10/18 23:23
→ Galileolei:好笨的決策 又是誰在嫌照片不好看血腥啊= = 10/18 23:24
推 aw962j:神經病政策又再亂發布,文字敘述能多生動? 10/18 23:31
推 g33971300:連貓還是狗都沒說明,有夠爛的公告... 10/18 23:32
推 hui722767:沒照片還有人會想認養嗎...有點無言的政策 10/18 23:3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mtinameow (123.193.16.52), 時間: 10/18/2011 23:36:20
推 ots:這個需要大大抗議耶 10/19 11:39
→ ots:走倒退路阿 10/19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