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ome.kimo.com.tw/biocup28th/biocupindex.htm
以下為賽制
A、比賽採三局兩勝制,每局二十五分並且領先兩分者勝一局,第三局決勝 局十五分(25.25.15)。
B、每場可登錄十二名球員。
C、可採用自由球員,自由球員之衣著顏色必須明顯與隊友不同,於比賽前向第一裁判表明有使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再第一局的出賽名單內,號碼須登記在記錄表上,自由球員不可為隊長。
D、發球觸網為有效球。
E、發球只允許拋起或離手一次,並於第一裁判鳴笛後八秒內需將球擊出。
F、球隊未出場(包含逾時)或陣容不完整,以棄權論,並且以每局0:25及該場0:3勝的比數由對隊獲勝。
G、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2004年最新公佈之規則。
有任何關於比賽的問題或建議
請禮拜六中午之前回到我信箱
體育部 陳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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