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yCheng (教主)
看板MACAU
標題[情報] 持澳門/香港護照配合落地簽證 可以逗留臺灣由14日增長為30日
時間Sun May 17 04:55:31 2009
自民國98年02月25日起,修正後的「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對持有澳門/香港護照配合落地簽證的人士,可留臺的日數14日增至30日。
根據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 10 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經許可者,核發單次入出境許可,其有效期間,自核發
之翌日起六個月;經常入出臺灣地區者,得核發逐次加簽許可或多次入出境許可,其有效
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一年或三年。單次入出境許可在有效期間內,可入出境一次;因故
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入境者,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填具延期申請書,檢附單次入出境許可
,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延期一次,其有效期間,自原期間屆滿之翌日起六個月。逐次加
簽許可在有效期間內辦理加簽後,即可入出境;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六個月。但
不得逾逐次加簽許可之有效期間。多次入出境許
可在有效期間內,可多次入出境。香港或澳門居民在當地出生、曾進入臺灣地區或持有第
一項入出境證件,申請臨時入境停留三十日內離境者,得持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之香港或
澳門護照及訂妥機(船)位之回程或離境機(船)票,於入境時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發
給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持憑入出境;其持有之第一項入出境證件,不予註銷。以網際網
路申請前項規定之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者,其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三個月;在有效
期間內,可入出境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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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與葡國護照的逗留期限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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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擁有 中 港 澳 臺 駕駛執照 + 大客車 + 大型重機 駕照 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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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XiJun:不過一個是免簽一個是落地簽,落地簽在機場等太久了 05/17 12:44
→ JackyCheng:可以澳門提早先申簽入臺證/臨時入出境證 05/17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