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屆銘傳盃羽球邀請賽-秩序冊
一. 活動目的:藉由本次賽事之舉辦,提倡羽球運動之風氣,並聯絡各大專院社團間的感
情及加強技術之交流,以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之風氣
二. 活動時間:民國97年12月14日 星期日 AM8:00 - PM21:00
三. 活動地點:士林區銘傳大學F樓室內運動場
四. 活動對象:北區各大專院校羽球社團或校隊
五. 主辦單位:銘傳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
六. 承辦單位:銘傳大學台北校區羽球社
七. 贊助單位:RSL公司、FLEET公司、羽雁體育、小魚兒服飾、保誠人壽
八. 報到地點:士林區銘傳大學F樓室內運動場
九. 報到時間:請參賽隊伍於97年12月14日AM8:20前到場,並完成報到手續
十. 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11月09日網路報名截止
十一. 報名費:新台幣1800元整,截止日期:2008年11月14日
十二. 匯款資訊:郵局700局號:0011306 帳號:0148331
(匯款完成請電話告知 0963041499 林子軒/0936865472吳書緯)
十三. 參賽學校:
1. 台灣大學 2.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3.台大醫學院
4. 台北醫學大學 5.國防羽球社 6.國防醫學院
7. 陽明大學 8.輔仁大學 9.大同大學
10.淡江大學 11.國防管理 12.銘傳大學
13.長庚大學 14.中央大學 十四.注意事項:
1. 請各參賽隊伍務必於12月14日上午八點整準時到場,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達者,
以棄權論。
2. 請各參賽選手們將交通工具停放於中山北路兩旁機車格內,避免被拖吊,此外切勿騎
車上山,請從本校地下道路口上山,沿路並有指標引導上山。
3. 為賽程順利起見,各隊對於場地及時間安排,請盡量配合,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4. 在大會通知出賽十分鐘內,未到指定場地者,大會得以取消其比賽資格(棄權論)。
5. 請各參賽隊伍報到時,別忘了向大會索取收據
6. 此次邀請賽我們將盡最大努力為各位夥伴服務,若仍有不便之處請多包涵。
7. 此次邀請賽,大會為各隊代訂午餐,一份80元。
(如有需要,請大概預估份數,並於報名表上附註,實際數量當天可改)
8. 為了永續經營,銘傳羽球社將每一年大專盃相關資訊公佈於無名小站:mucbmt ,請貴
校查詢指教
比賽細則
比賽日期:2008年12月14日
登錄人數:每隊包含領隊、隨隊線審及球員共12人﹙登錄為領隊和隨隊線審者,不得參加
比賽﹚。
比賽獎勵:比賽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獲頒發獎盃一座。
其他獎勵:前四名隊伍之參賽選手於頒獎典禮時獲摸彩卷一張,參加摸彩。
比賽規則:比賽細項如下,其餘賽制則依最新頒布之國際羽球賽規則行之。
比賽細項:
1. 本次賽事以校為單位,共分為5點(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每點均為25分,
﹙13分換邊,比數24:24分時則不加分﹚,且選手不得兼點,每隊包含領隊、隨隊線審及
球員共12人﹙登錄為領隊和隨隊線審者,不得參加比賽﹚。
2. 本次比賽預賽採循環制,必須比完五點,以積分高者勝;積分相同時,比勝點數,勝
點數多者勝;勝點數相同時,比負點數,負點數少者勝;如皆相同,則以兩隊對戰的勝方
為勝。(勝者得兩分、敗者得一分、棄權得零分)。
3. 預賽採四方循環賽取兩名晉級,複賽則採單淘汰晉級
4. 各場次主審裁判皆由銘傳大學派任。
5. 比賽進行中,球觸天花板以界外球論。
6. 出場順序﹕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7. 比賽用球:RSL 國際比賽級1號用球(世界百分之70的羽球出產商)
8. 參賽隊伍於報到後可領第十五屆銘傳大專盃紀念品一份/隊
9. 為公平起見,比賽前請出示學生證,未帶者以棄權論(以裁判出賽名單為準,並不得
以身分證或其他證件替代)。
10. 比賽開始後、十分鐘內未到以棄權論。
11. 主審有決定權,球員應遵守規則、服從主審。否則主審有停止比賽之權。
12. 發球權及開賽場地在賽前由裁判丟球決定
13. 各局比賽時,雙方球員各可暫停兩次,每次暫停為一分鐘。
14. 比賽時不得抗議,有相關問題請向大會反應。
15. 體保生限登錄一名,並禁止研究生參賽。
16. 大會有保留更改 . 新增 . 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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