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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nja550 (升空高飛)》之銘言: 前言述刪 : 1.我想知道怎樣在網路世界PO文才不會被告毀謗?? Ans:按刑法第310條第3項之規定,若能證明你所PO的是"事實", 才有可能不罰。也因此在你PO出這些言論之前,必須有相當 的證據。另外只要你的言論有可能毀損對方名譽的情況,對 方都可以告你毀謗,所以在網路上發言還是要有所節制與提 防。 : 2.如果我有報復性言語可以嗎??(例如詛咒他家XXX的) Ans:報復性言論或者是辱罵的辭彙,都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9條 的公然侮辱罪,尤其網路世界人人都可觀看,必定符合公然 的條件,因此建議還是以理性、和平的語氣,免得惹上其他 糾紛。 : 3.陳述事件過程該注意哪些事項??(例如姓氏隱藏??) Ans:陳述事件的過程盡可能和平、理性,對於對方的姓氏或是其 他足以辨認為個人的資訊也盡可能不放在網路的平台上,以 保障自身之權益。 以上是個人小小的淺見,很久沒有做諮詢的工作,用語可能略嫌難以理解, 如果有任何不懂的地方也歡迎在板上提出,或是站內信討論。 當然其他板友也請指教我是否有思考尚未周全之部分,我也會虛心檢討, 畢竟法律這東西久沒用,腦袋還真的會生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6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