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Walter (浪人)
看板MCU_Talk
標題Re: [桃銘] 關於一個期中考前的車禍(給各位參考)
時間Fri Jun 4 07:25:15 2010
根據我出類似車禍的經驗
我建議,如果當下並無立刻報警,也沒有做筆錄。
對方家長想告上法院,就告吧。
不過要告上法院,法院只看路權,只要堅稱自己直直騎。沒闖紅綠燈
加上附近印象中也沒有錄影機。
官司纏鬥期大約兩年。
應該是演變為羅生門案,不了了之。最後一毛都不用賠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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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玩髒一點,就先去驗傷。直接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這種事情先告先贏。
只是對方如果被判刑大約是30天起跳,要不要搞的這麼難看,就請思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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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學弟妹們。不管是轉彎,還是去虎頭山看夜景。尤其是虎頭山的地方。
常常會有人在那邊做車禍來詐財,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
但你也別期待台灣法律有公正兩個字。因為只要是直直騎,就算他把你撞到半殘,
他也沒有任何責任,即便對方無照駕駛亦同。就會演變成為,你半殘,還要被關,
還要賠對方錢。
別覺得我說的很誇張,因為這是我的經驗談,請各位自己小心。
另外對於原PO同學的這個事件來說,當下並沒有做筆錄的話,那最好。
如果有做筆錄,有錄影反而糟糕。
因此目前要走法律途徑最髒的一招,(前題是當天沒做筆錄),就是直接提出
肇事逃逸的控告。這是走法律途徑唯一的勝招。
另外良心的建議,如果是這種車禍,就不用找警察了,另外找某XXX很大條這種,
或許還比較有機會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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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84.10
※ 編輯: LWalter 來自: 61.57.84.10 (06/04 07:37)
→ rinsoukan:對就對 錯就錯 搬弄是非的舉動不可取 06/04 08:07
不否認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但你碰到對方態度惡劣,或者是蓄意車禍。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
法律是不會保護可憐之人。
我就要說一句 阿嬤ㄟ話:「官司ㄟ當打,賽丟ㄟ當呷」。
※ 編輯: LWalter 來自: 61.57.84.10 (06/04 12:02)
→ iori1041:不過好像要有人受傷,肇事逃逸這招才玩的起來喔 06/04 22:59
推 ken791211:台灣法律 不意外 06/05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