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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舉實際案例,自小客車只要沒熄火停在路上,後面機車撞上 : 都是要由小客車承擔所有賠償(各位朋友也注意了) 我怎麼記得是後方車需負責? 當然你的案例是汽車有錯 但你舉的例不對 我的車也被撞過,修好後後半輛是新車 維修七萬,全是後方車得負責 對方未必爽快付費,保險就這時用的 叫保險公司先給我錢,吵架或上法院的事交由保險公司和對方談 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事幹麻還多找保險公司? 因為曠日費時,時間就是金錢(我也沒空請假跑法院) 所以保險在這時賺的就是走路錢 : 2.對方要求修車賠償,我們一定要指定在我們信的過的車行修 : 並且在此點修好為止開價 雙方還有得談時是這樣 但如果對方有保險公司,就和我一樣 他可以先去修車,根本不管你指定哪家;反正他的保險公司會付他 所以你不同意,對他並沒有約束力 然後要錢這件事就變他的保險公司和你談 這時你可以提出抗議,說並不是在雙方協調的車行修 好吧,你請假去和保險公司抗議,不關他的事了 這和"有事和我的律師談"是一樣的道理 人家花錢請了隻擋路虎,你卻還要自己談 不管理直理屈,你的時間是花定了 最好是自己也有保險,讓兩個同業去對咬吧~ (老實說這是保險公司創造的市場) 當兩個同業必需對咬時,他們看到的不是正義,而是利益 因為在你來說是一次車禍,在同業間是上千個案例間的對抗 錢的問題是這樣了 而身體的問題錢根本無法解決 我幾次車禍都是當場沒事,三個月後後遺症才出現 老師以前就常說,車禍都不是當場看有沒有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79.152
zusowind:我是講 停在路上未熄火的案例 保險公司朋友強烈這樣說 07/18 15:40
zusowind:還有感謝原po給的建義 我也是打算找律師跟他談:) 07/18 15:41
HuangJC:我就是停在路上未熄火呀,我是紅燈停等;這沒什麼例不例外 07/18 18:15
HuangJC:你如果說這叫追撞,例外;我們談的全是追撞呀.. 07/18 18:15
macroka:應該說 綠燈你無故停車被追撞吧..這時候前車應該有問題 07/18 19:17
HuangJC:那還要舉證到底是不是無故,雖然這樣比較合理,但實務上有困 07/18 21:14
HuangJC:難,我所記得的是台灣用簡單的方式,前車像放大絕一樣'無敵' 07/18 21:15
HuangJC:比如前方走過一個老婦人,或一隻狗,反正我都有剎車的理由 07/18 21:20
HuangJC:但我無法去舉證(平時不會拍照),也無需舉證,反正前車有理由 07/18 21:21
pigwanndance:原po下面講的要注意的那幾點真的是這樣 我朋友有遇 07/19 00:13
pigwanndance:過 反正只有從對方嘴巴講出來的都別信 都不算數的 07/19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