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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kyang (肌腱炎者少打字)》之銘言: : 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而不是扣下一頂「要尊重版權」的帽子做結。 「尊重版權」可是版主自己砍文的標準,我也不信每個人都是買 mlbtv 在看轉播 我也用過低調連結,但這些東西怎麼不能每天貼出來呢? : MLB官方對中文使用者不夠友善,這是事實,一個中文站弄得那麼沒誠意,看過都知道。 : 台灣這幾年對MLB 有興趣的人大增,理想上,官方應該有所回應,但不幸沒有, : 有的人英文沒問題,上英文網站點一點難不倒他,那那些英文不好的人怎麼辦? : 怪你爸不是李嘉誠沒把你送出國,還是怪你中學沒有好好念書? : 沒有好好念書所以看不懂英文,為什麼應該要成為一個人了解MLB 的障礙? : 當然,有的人單純就是懶惰,但是也不應該就此阻絕那些真的沒辦法克服英文問題的人 : 你說多少人不知道官方有整理賽事精華,是的,就是很多人不知道 : 並且語言成為他們獲得資訊的障礙 : MLB 的本質是服務業,每一個喜歡看MLB 的人都是它之所有存在的理由 : 官方目前對包括youtube影片、中文網站的態度,我認為對台灣的觀眾而言都是不友善的 : 很不幸台灣也許市場太小,撼動不了MLB的決定 : 於是有看得懂英文的人,付出它的時間勞力,供看不懂又或者懶惰的人得到資訊 : 又因此獲得一些報酬,我以為,這種遊走在邊緣的行為儘管有可能觸法, : 但是沒必要不經討論就完全禁止。 他要盜連賺錢是他家的事,但是出現在這個版,我是這個版的使用者 我出來討論一下就叫 「不經討論就完全禁止」? 那過去一年貼這麼爽是假的嗎,曾經一堆推文都放連結是假的嗎? 九大系列 OP 再 OP 是假的嗎? 有人在推文說以前貼過了,版主不理會是假的嗎? : 我相信這種事情就算被MLB 官方知道了,應該也不至於動用FBI、勒令台大關站之類的 mlb 幹麻這麼麻煩還告你 ban 使用者 IP 就解決啦,大家都不要看 不然美國人幹麻不上簡體中文官網看免費直播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68.171 ※ 編輯: Westmoreland 來自: 118.160.68.171 (03/13 15:03)
EEERRIICC:好啦 其實盜連是一回事 03/13 15:04
nickyang:我的本意就是討論 03/13 15:07
searoar:那中文新聞完全禁止怎麼辦qq 03/13 15:09
ILER:__媒的水準樓上又不是不知道 自HIGH文多到不行 03/13 15:21
ILER:還一些奇怪的文章一堆...... 03/13 15:23
searoar:英文不用找也一堆自high文喔 03/13 15:24
MarcLin:禁中文新聞是因為台灣記者會亂翻譯,或是出現吳大記者的 03/13 15:26
MarcLin:I can't事件,不如直接看原文,才會禁止的吧-.- 03/13 15:27
searoar:現在不是說英文不友善嗎 要比亂七八糟英文的更多 03/13 15:28
searoar:17982就是個示範xD 03/13 15:30
Sechslee:開放中文新聞會有專業貼新聞的來洗版 這也是個問題 03/13 15:32
charlie01:中文新聞的問題用罄竹難書可能還太客氣 而且searoar你說 03/13 15:35
charlie01:的那些原因根本完全不是禁台灣新聞的重點 不過老實說我 03/13 15:36
charlie01:不是很能理解你提到新聞是想表達什麼... 03/13 15:36
searoar:我也不懂你推了三列什麼都沒說是想表達什麼.. 03/13 15:43
charlie01:我想說你搬出英文文章素質根本沒看到禁中文新聞的重點 03/13 15:48
charlie01:但是我看不懂你在這篇文章下面搬出新聞要做什麼 03/13 15:48
charlie01:所以沒有繼續告訴你你對中英文新聞的想法大有問題 03/13 15:49
appshjkli:查理還真有興緻跟他講 03/13 15:55
RogerWaters:將目標對準洋蔥報, 說它寫得亂七八糟, 還蠻好笑的... 03/13 16:09
jayin07:不是有棒球新聞板嗎。 03/13 16:20
ian00022:West的考量是正確的 既然大家都各有看法 何不投票解決? 03/13 16:43
ian00022:一直在這議題上打轉 難免傷了板友們和氣 03/13 16:44
xWadex:我覺得這種事不能投票..因為涉及法律問題.... 03/13 17:59
xWadex:如果法律說這些連結沒問題...根本就沒有禁的必要.. 03/13 18:00
xWadex:如果有問題那以後就不能貼.... 03/13 18:00
xWadex:畢竟今天這些連結不是亂版的層次...而是法律的層次... 03/13 18:00
xWadex:直接交由法務裁決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好? 03/13 18:01
ByMa:同意樓上,涉及法律問題投票過的話被抓被告版主要連帶負責? 03/13 19:14
lym0715:合法就合法 不合法就不合法 還可以討論的喔 03/14 01:20
lym0715:如果不合法 版主就要禁 而不是很熱血的"幫助推廣"裝沒看到 03/14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