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more24 (Aus, I wanna c u again)
看板MLB
標題Re: [問題] 請教幾個小聯盟問題
時間Thu Mar 31 10:14:16 2011
※ 引述《poplc ()》之銘言:
: A.會先幫他做制服嗎?
有出賽就會給制服吧,不管是不是給前人穿過的。
: 之前看照片紅襪連他的球衣都做好了,還跟其他三個日本投手一起募款
: http://0rz.tw/SF7OK
: B.單純僅是被邀請春訓測試,所以出賽三場丟了三分不盡理想便丟了
: 假設已經簽過書面小聯盟約
: minor約是不是沒有什麼一年保障條款之類的,
: 可以用日薪方式給付,來幾天給幾天薪資?
感覺不一定,現在有些小聯盟合約裡面也是有含跳脫條款的,真正的內容恐怕還是只
有當初簽約的雙方知道。
: ---------------------------------------------------------------------
: 2.40人名單一問
: A.以倪當例子,倪現在是在40人之外,依照慣例將來有人受傷放到DL,
: 他才有機會進大聯盟,所以因為有人受傷而升上去,球團還需要做
: 「Contract Purchased」這個動作嗎?
要。
: B.承上,當傷兵回來時,倪就要回到minor,那麼他依然不算是40人名單內,
除非又把他 DFA,不然下放他只是要花 option years,不用移出 40 人名單。
: 想上MLB就還得等下個球員被放到DL,因此放人進DL可以無數次嗎?
: (藉以叫倪上來打)
要放誰進 DL 也是要有證明的。
: C.假設因為倪春訓表現夠出色,總教練想把他放入開季25人名單內,
: 球團必須吃掉他今年的monor約,再給他一份大聯盟約,
不用吃掉,當年度他上大聯盟時就改領大聯盟薪水,到小聯盟時就領小聯盟薪水。
(split contract 的概念)
: 所以倪就因此再有了三年option?
不是,option years 記得會朔及既往。
: D.承上,那麼就會有人因此被移出40人外,然後該人被要經過三天進行waiver,
: 有人撿就掰了,沒人要的話,還要再一次參加Rule 5 draft?
Rule V Draft 是年底的事,而 DFA 只是一個過程,被 DFA 後沒人撿的球員也可以
直接 outright 到同組織底下的小聯盟球隊。
: 參加之後直到沒人選才又變成老虎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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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159.45
※ 編輯: Sizemore24 來自: 219.87.159.45 (03/31 10:16)
推 atib:專業推 03/31 10:46
推 decorum:下放的大明星也跟著小聯盟球隊坐巴士東奔西跑嗎 03/31 13:01
推 maxspeed150:基本上 如果真的是大明星 會下放只有幾種可能 03/31 14:09
→ maxspeed150:選擇權沒用完的情況下 下去是調整 那當然就是要看安排 03/31 14:10
→ maxspeed150:如果真的選擇權用完了 被放到名單上 沒被人撿走就算好 03/31 14:11
→ maxspeed150:如果沒人撿 代表問題大了 就乖乖下去當普通人吧 03/31 14:11
推 poplc:split contract似乎跟Contract Purchased這個動作有些衝突 03/31 19:56
→ poplc:照字面看似乎完全不同概念 03/31 19:57
→ Sizemore24:不衝突,google 一下吧。 03/31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