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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5 33 9/29 miabcd199 □ [心得] 去年的今天 Best Night Ever? ┌─────────────────────────────────────┐ │ 文章代碼(AID): #1GPUm1RM (MLB) [ptt.cc] [心得] 去年的今天 Best Night Eve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LB/M.1348856833.A.6D6.html │ └─────────────────────────────────────┘ "就在光芒晉級的同時 襪版也隱版了XD" 1.鬧板、洗板、連續多次無意義推文、廣告文、問卷 他版事務 (2012/8/31 新增) 推文扯到版友在其他版的作為 或者關於其他版的水桶或相關處置 除非版主裁量確實跟MLB 版有關 否則視狀況給予警告或是15 天水桶 判定 miabcd199 此句有觸犯版規1,警告一次。(15天內再犯就水桶了!) =============================================================================== ●18159 m28 9/28 aljust12 □ [情報] 09/28季後賽之路:最後六場 ┌─────────────────────────────────────┐ │ 文章代碼(AID): #1GPRfI-g (MLB) [ptt.cc] [情報] 09/28季後賽之路:最後六場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LB/M.1348844114.A.FAA.html │ └─────────────────────────────────────┘
zong2:水 給你ㄍ推09/29 00:31
8.本板全面禁止注音文 違者一律水桶三天 zong2 3-day DL 6.累犯條款(2012/7/22新增) 犯前項1~5 條 出水桶後三個月內再犯被水桶則累積第二次 累積第二次 可處原本裁罰的兩倍 (也就是原本15 天會變30 天) 經查zong2曾於9/7觸犯版規被水桶,符合累犯條款,水桶天數以兩倍計算。 zong2 →6-day DL ============================================================================== 是說因為季後賽快到了,板上水量也是水漲船高(是這樣用的嗎? =_=) 經過板主群討論,將於下週提高看板門檻,請大家理解,謝謝。 各看板有效文章共 10 篇以上 上站次數 240 次以上 劣文篇數 0 篇以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84.186
Sparksfly:版主辛苦了 09/29 13:55
lyk191947:第一的有觸犯喔!? 紅襪隱版是事實不是嗎? 09/29 14:11
Minihil:很多都是事實阿,只是有些只能在隊版明說 09/29 14:13
adam323:暈倒..事實也犯規?.. 09/29 14:15
lyk191947:但這種並沒有情緒性語言阿 該不會XD都算吧= = 09/29 14:17
goopa:基本上MLB版不鼓勵討論他板事務 09/29 14:17
goopa:畢竟隊板跟MLB版角度跟尺度都是不同的 09/29 14:18
goopa:你把他隊隊版的事情拉來MLB討論 09/29 14:19
goopa:我用"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這條加以警告 不是剛好嗎 09/29 14:19
Sparksfly:雖然是事實 但襪迷看了可不是只有事實兩字就能帶過 09/29 14:21
Sparksfly:畢竟是過往的痛哪... 09/29 14:21
rex9999:"單純陳述事實"都不行 居然援引討論他板事務 09/29 14:23
rex9999:那麼那篇討論日職的勒? 什麼阪神羅德軟銀游擊手的 09/29 14:24
goopa:討論球員跟討論他版事務不能畫上等號 09/29 14:29
goopa:版規有針對他版事務 增訂罰則 09/29 14:31
goopa:8/31新增到現在都快一個月了,也沒看人參與討論... 09/29 14:32
goopa:現在才跑出來是否LAG太久了? 09/29 14:32
Herlin:討論日職選手跟討論日職版是兩回事 09/29 14:37
Herlin:討論棒球跟討論棒球版是兩回事 09/29 14:38
Herlin:討論紅襪跟討論紅襪版還是兩回事 09/29 14:39
Herlin:我認為這不難分辨 09/29 14:40
Killebrew:第一個太擴大解釋了= = 09/29 14:44
lyk191947:同樓上 我覺得他只是說出隱版 並沒有討論隱版 09/29 14:49
Cyrifix:第一個用他版事務會比較好吧..挑釁有點太over.. 09/29 14:52
nolander:襪板隱板是單純的事實 有什麼挑釁啊? 09/29 14:55
lyk191947:討論他版事物怎麼定義? 只要講到就算了嗎? 09/29 14:55
lyk191947:這樣會不會有點文字獄? 他也沒去挖人瘡疤阿 09/29 14:57
lyk191947:這樣好像隱版這兩個字在MLB版是不能出現的 09/29 14:58
goopa:看完大家的推文,我覺得我在引用條款方面 09/29 14:59
goopa:還有使用"警告"而非"提醒"這方面都需要再想一想 09/29 15:00
goopa:我會跟另外兩位板主討論一下,再看是否要做出修改。 09/29 15:00
goopa:不過我一直覺得討論他版事務 是跟MLB版討論主題有何關係? 09/29 15:03
goopa:除了製造爭議以外,有對大家討論球隊,球員,制度,文化,數 09/29 15:04
goopa:據任何一點有哪怕一點點的幫助嗎? 09/29 15:04
goopa:既然與本版版旨無關,又有明文規定,而且對討論的品質有害無 09/29 15:05
goopa:益,難道不該加以宣導,提醒或是警告嗎? 09/29 15:06
goopa:直接用水桶肯定是太over,所以我也沒用水桶。 09/29 15:06
※ 編輯: goopa 來自: 118.233.84.186 (09/29 15:12)
goopa:經過思考,我決定是還改用版規1取代版規4作為依據 09/29 15:13
nolander:就這篇文章中這句話而言比較像是相關軼聞吧 哪有"扯"? 09/29 15:13
nolander:而且這也不是針對特定板友作為...不太懂問題在哪 09/29 15:14
nolander:就好像提到某些智障交易會補一句當年造成某板爆動 09/29 15:15
goopa:請看我上面推文。 09/29 15:15
nolander:純粹事實有什麼好警告的? 09/29 15:16
wang7752:這很明顯就是挑釁阿 ..... 09/29 15:17
goopa:關於其他版的水桶或相關處置 09/29 15:18
lyk191947:這句話很自由心證 可能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 09/29 15:18
goopa:所謂相關處置,我解釋為版主指令的動作。 09/29 15:18
wang7752:問題對於某些襪迷來說 這可能很刺眼不是嗎?? 09/29 15:18
goopa:無論是討論在隊版被水桶,被MARK,又或是隱版都是他版事務 09/29 15:18
goopa:我認為關於球員,球隊,制度,文化,數據無論是好的壞的,只 09/29 15:19
goopa:要是事實,然後沒有額外加以人身攻擊都可以討論。 09/29 15:20
goopa:雖然有些事物對某些球迷來說可能很刺眼,但這畢竟不違背版旨 09/29 15:21
goopa:跟版規。 09/29 15:21
nolander:唔 印象中討論交易時常常會拿各隊(官方)留言板來聊 09/29 15:21
goopa:而我對他版事務的看法就如上面推文所說。 09/29 15:22
Sparksfly:隱版跟交易內文兩回事吧 09/29 15:22
nolander:比如說前陣子躲人那筆 也很多人援引那樣的評論 那樣可以? 09/29 15:22
goopa:而這也不是今天因為有人發了一篇文特別為他量身訂作。 09/29 15:22
wang7752:=_=||那個是球隊事務 又不是球隊板事務 差很多八 09/29 15:22
lyk191947:所以只要說到就算踏線了? 09/29 15:22
goopa:831新增版規並加以宣導以後,已經使用這條警告過好幾人了 09/29 15:23
wang7752:尹用那些文章 請問是躲人"版" 事務嗎??? 09/29 15:23
wang7752:還是"躲人 " 事務??? 09/29 15:23
goopa:只要說到就算踏線沒錯,會依情況來提醒或警告或水桶。 09/29 15:23
wang7752:這兩者很明顯差很大吧 09/29 15:24
nolander:躲人(官方留言)板事務...批踢踢的板就要不同標準看待? 09/29 15:24
wang7752:....躲人官方網站 干PTT 躲人版啥關係?? 09/29 15:25
nolander:如果是提醒比較能接受 但用警告(或更重)一詞有點... 09/29 15:25
Herlin:我想, "某某版的版友也都認為這交易不好" 09/29 15:25
goopa:這樣講應該是沒錯。 09/29 15:25
wang7752:你這邏輯跳針跳很大吧 09/29 15:25
wang7752:而且官方留言 也還是對於躲人的交易做出疑問 09/29 15:26
nolander:當然差很多 只是不懂原本板規的定義意義在哪而已@@ 09/29 15:26
Herlin:這是ok 的 而且其實也沒有違反新的那條板規 09/29 15:26
wang7752:.....就是他版怎麼管理版務 不關MLB板的事情阿 09/29 15:26
wang7752:譬如A球隊板 隱板 排擠B球隊球迷 在那開放大怒灌嘲笑C球 09/29 15:27
wang7752:對 這跟MLB版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都是A球隊版 自己的對內 09/29 15:28
wang7752:的方針 09/29 15:28
nolander:若是原文改用紅襪板遭到洗板以致隱板 可以嗎? 09/29 15:29
nolander:鳩抖 樓上王先生(?)是自己的心證 我問的是板主的解釋... 09/29 15:30
wang7752:....這不是心證八=_=這很明顯是版規阿 09/29 15:31
nolander:"你對"板規的解釋不一定跟板主(群)一樣阿... 09/29 15:32
Herlin:應該也是不行. 不過這case我正在考慮 確實可以提醒就好 09/29 15:35
Herlin:我想一想 晚上來發解釋文吧 各位再來看有什麼問題 09/29 15:36
nolander:那如果只寫"當日紅襪板遭到洗板"呢? 沒有處置部分了 09/29 15:36
Herlin:那就不算了 我只能說這樣是成功的釣魚文 - - 09/29 15:39
Herlin:他沒事 底下如果有推文被釣出來討論隱版 推文有事 09/29 15:39
goopa:樓上這問題沒錯,我們會加以討論 09/29 15:39
goopa:是否要擴大此條的解釋,全面禁止討論他版事務 09/29 15:40
lyk191947:我覺得賀林大講出癥結點XD 就是因為沒人被釣所以覺得 09/29 15:40
nolander:哦 我倒是覺得原PO想表達的是洗板 只是他用結果代替XD 09/29 15:41
goopa:當然版規是不會回溯的,如果有新增版規,當然是從新增那天才 09/29 15:41
goopa:開始執行。 09/29 15:41
lyk191947:這句被警告好像很過度XD 09/29 15:41
nolander:感覺不像有惡意 才會整篇沒紅襪板友反彈~(我也算襪迷吧) 09/29 15:41
Herlin:但是 我仍然認為推文不應該討論當時隱版 是有理由的 09/29 15:42
lyk191947:所以板歸處置也要分成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嗎XD? 09/29 15:43
Herlin:很簡單 你想想會討論出什麼東西就知道了 09/29 15:43
goopa:版規的性質上並沒有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的分別 09/29 15:44
goopa:但實務上某些時候卻是有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的差別 09/29 15:44
goopa:比如說假設有篇5年前的文章,有人跑去推文觸犯版規... 09/29 15:44
goopa:如果沒收到檢舉版主也沒注意到,那不能算我們不處理 09/29 15:45
nolander:終於了解為什麼某些人被稱為天才小釣手 其他人老DL了XD 09/29 15:45
Sparksfly:那也不是太光明的稱號 09/29 15:46
lyk191947:沒仔細看板規 釣魚文有明文禁止嗎? 那沒釣到魚的呢? 09/29 15:48
goopa:沒仔細看版規就請去先看完版規再來參與討論吧。 09/29 15:49
lyk191947:我看完了XD 那如果像這種像釣魚卻又沒釣的魚的要怎麼辦 09/29 15:51
nolander:這樣把線畫清楚以後沒爭議 釣手也會比較難釣到XXD 09/29 15:51
goopa:跳進去又跳出來的版規會處理... 09/29 15:52
goopa:一直在線內的不會處理。 09/29 15:52
keroro01:感覺還是要看內文是否有挑釁意味耶 也許內文提到襪板隱板 09/29 16:14
keroro01:是要強調襪迷的暴動 而非嘲笑襪板的失望 但我沒看過內文 09/29 16:15
keroro01:看完了 感覺警告判的很好 而且也沒刪除該文 讚!! 09/29 16:20
cena0605:開始了 不意外 09/29 19:10
※ 編輯: goopa 來自: 118.233.84.186 (10/03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