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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來信檢舉 文章代碼(AID): #1H7AmFeK ●66243 + 2/14 KBeckinsale □ [討論] 大師兄有進MLB的實力嗎 .MLB板 *原文已被刪除,但Allpost板仍有紀錄
WadeMiley:回棒球板吧 林智勝這種廢物也想上大聯盟?02/14 18:02
3.攻擊、詛咒、侮辱聯盟、球隊或球員、Owner、GM、Coach WadeMiley →15-day DL 林雖非大聯盟球員,板眾仍應予以基本尊重,不該出言不遜 (〞︶〝*) -- =. .= http://0rz.tw/ad4Js ◣ 時代が進もうと﹑人の根本は何一つ變わらない!惡意が人間の本性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16.20
wilson200106:好久沒看到 (〞︶〝*) 了 有點懷念感 02/15 10:55
yankeefat:釣魚文 02/15 11:16
pujos:WadeMiley的發言雖不得體.但並沒碰觸到板規 02/15 11:18
pujos:板主真的覺得有問題.該修板規後有一樣的例子再行處理 02/15 11:18
pujos:而非直接以心證水桶處理 02/15 11:19
roxiang:3.攻擊、詛咒、侮辱聯盟、球隊或球員 這哪裡不算阿? 02/15 11:22
roxiang:喔 對不起 我忘記不該跟某p認真...... 02/15 11:22
kuyung:Homura這次沒有判錯 不要因為是他就為反而反 02/15 11:23
redwing875:偽pujols不意外 02/15 11:33
daki85421:沒碰觸到版規?恩(._.?) 02/15 11:41
pujos:攻擊、詛咒、侮辱聯盟、球隊或球員、Owner、GM、Coach 02/15 11:44
pujos:這裡的聯盟有人認為是CPBL或NBA嗎? 02/15 11:45
pujos:懷疑的左轉出去看右上角 02/15 11:45
pujos:如果單純認為不可對"人名"直接攻擊.請修板規 02/15 11:47
pujos: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02/15 11:50
ddeny0324tw:泛指任何球員吧 沒有特別指定 就以大範圍的啊... 02/15 11:51
cd12631:ptt有站規 站規就有規定不可以肆意辱罵毀謗 這樣判沒問題 02/15 11:56
kuyung:某人要不要試試看詛咒NBA球員阿 看看版主會不會處理 02/15 11:57
kuyung:照某人的意思就是我可以詛咒小聯盟球員囉 因為不是MLB嘛 02/15 11:58
kuyung:當某位MLB球員在MiLB進行復健賽時 可不可以人身攻擊? 02/15 12:00
kuyung:提出這種觀點...嗯... 02/15 12:01
pujos:覺得有問題.請板主提出板規修訂.而不是自我為法 02/15 12:01
pujos:都到大學還有自我為法的觀念.那我國法治教育之失敗可想而知 02/15 12:03
pujos:法律不是因為爽才算數 02/15 12:04
pujos:而執法者更不該公然去觸碰這條界線 02/15 12:05
jerry1214:科科 樓上自己亂限縮球員的文義才有問題 02/15 12:06
kuyung:因為不同意"一個"版主的判決就覺得法治教育失敗 02/15 12:06
jerry1214:泛指攻擊球員就算 有限MLB球員????? 02/15 12:06
kuyung:我也對我國邏輯教育感到憂心忡忡 02/15 12:07
pig:覺得有問題的是你自己吧,這條就字面上來講就是沒說MLB限定啊 02/15 12:10
Valter:很不解居然會有人認為這樣罵鑽到文字漏洞所以不能罰... 02/15 12:10
pig:而且之前也確實有戰CPBL被警告或水桶的判例 02/15 12:11
daki85421:難道說MLB版可以推C羅假X王所以是個___ 恩? 02/15 12:11
chuag:PTT站規不是有不能肆意謾罵跟汙辱嗎 02/15 12:12
honey4617912:我以前推顆比強X了還不是被桶= = 02/15 12:16
EEERRIICC:偽Pujols不意外 02/15 12:24
asdffdsaaa:看到偽Pujols 才知道什麼人都有 02/15 12:30
Phatmen:說穿了不要謾罵不就沒事了嗎......簡單的事情不做,非要這 02/15 12:31
Phatmen:樣辛苦的去找法律漏洞,到底是什麼心態? 02/15 12:32
Phatmen:每次都講得好像很珍惜發言的權利,給你發言權利又好像都在 02/15 12:35
Phatmen:踐踏這個權利,一直自相矛盾不累嗎............ 02/15 12:35
a000209898:可是林智勝不是MLB的球員 那還是用侮辱聯盟球員嗎 02/15 12:39
eminemqoo:這聯盟意指各聯盟吧 02/15 12:42
ca1123:goopa版主認為版規三以大聯盟為主,是不是該統一一下呢? 02/15 12:45
abc12812:侮辱聯盟的球員(X) 侮辱聯盟或侮辱球員(O) 02/15 12:51
abc12812:文意不難理解吧 02/15 12:51
Sechslee:哈哈 p某不意外 02/15 12:53
luke20050519:既然沒有明講或統一見解就當做類推適用吧 02/15 13:05
o0991758566:被釣到了XD 02/15 13:07
Zuleta:水準真高 02/15 13:09
tunababy:這個判決就算不完全在版規裡,也是在板主的裁決權裡面... 02/15 13:17
jhoc:念法念成這樣不知道該怎麼說了...走火入魔? 02/15 13:21
karta328:我記得那篇回應不是有注音文嗎? 02/15 13:23
waiani:搬出法律常識想要解釋法條鐵律性質 但卻沒辦法說明你的偏見 02/15 13:28
waiani:自己先入為主的認為版規只能規範MLB所屬人事,但版規有無說 02/15 13:30
waiani:「僅限」MLB聯盟人事物嗎 或許你有你的意見 但不代表鐵律 02/15 13:32
micotosai:玩文字遊戲玩到這種程度真的很沒意義,不是球員的話就可 02/15 13:33
micotosai:以呪罵? 02/15 13:34
elqqaapple:又是這隻pujos 02/15 14:01
Mitch:完全沒問題,剛看到還覺得好輕 02/15 14:13
a12582002:罵人本來就不對了 02/15 14:14
catsondbs:逗號和頓號的意思應該不難明白吧 02/15 14:15
saidon:把時間花在鑽漏洞真的很無聊內 02/15 14:23
a000209898:而且用Wade Miley 這帳號來酸威力不大夠的感覺 02/15 14:26
a000209898:好歹也要用 Randy Johnson 這id來酸比較夠力 02/15 14:28
a000209898:開玩笑的 02/15 14:28
Uncontinue:這隻越來越灰了 自己國文有問題還在那邊吵 02/15 15:37
Uncontinue:他是說聯盟、球隊或球員 不是聯盟之球隊或球員 02/15 15:37
Uncontinue:這也非關文字遊戲 只是國文沒學好 02/15 15:38
mdfh:可以延長到打完WBC嗎? 02/15 16:17
AWainwright:嫌之前棒球版鬧不夠大來這邊雞蛋裡頭挑骨頭嗎... 02/15 16:43
sexyfunny:奇怪 林智勝有打WBC 難道不在這板討論範圍嗎 02/15 17:17
CalvinKlein:甲的Pujols不意外 Weaver的合約不是佛心約 02/15 17:47
CalvinKlein:然後Hamels簽不到20M/y(?)以上的合約 唷齁齁 02/15 17:47
flycat638:歡迎pujos試槍 02/15 18:00
sjvious:哦哦哦!! XD 02/15 19:30
niravaabhas:這版規有問題嗎...?不解 02/15 19:55
white75724:大酥胸真厲害 在MLB板也釣的到魚XD 02/15 21:28
krizarlid:無聊 有問題的是______才對 站規本來就禁止人身攻擊 02/15 21:31
helloman:偽物,不意外 02/15 23:34
a129517496:pujos甄的是不意外... 02/15 23:57
erotica:怎麼又是頗呵斯..... 02/16 00:50
s310213:某p不意外.... 02/16 08:28
GoHowShow:某p被棒球板桶兩個月換來這裡鬧 02/16 12:56
ape123:某些人真的該回去好好讀小學 標點符號斷句都不會看... 02/17 12:25
sneak: 泛指攻擊球員就算 有限 https://muxiv.com 11/02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