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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讀過了,不過這是去年推出的新CBA底下的規則,所以拿出來討論一下好了。 原文轉錄自BA: http://bit.ly/XMLC9L / http://bit.ly/ABmgqa 這個新的條約叫 Article XX(B),觸發條件如下: 1) 該名球員有六年以上的大聯盟經驗。 2) 該名球員上一張是大聯盟合約。( 所以去年沒合約或小聯盟約的球員,不在此限 ) 3) 該名球員跟球團簽下新的一紙小聯盟合約,且必須在季前十天以前簽下。 - 舉例說明,今年3/31開季,球員必須在3/21之前簽約,以享受此條款的保護。 - 如果該球員簽下大聯盟約,那他將不受此條款限制。 那這條約保障的內容是? 1) 球團必須在開季前五天,告知他會不會出現在開季名單當中 ( 3/26 之前 )。  2) 如果他沒有要求終止合約,並且前往3A,那他將可以得到 $100,000 的保留金。 3) 如果他在 6/1 號之前還在小聯盟,他將享有跳出合約之權利。 此項福利在舊的CBA是沒有的,通常要球員自己爭取的情況之下,才會有這個權利。 去年共有31人符合條件,其中16人開季在25人名單當中,11在開季前跟球團要求釋出。 兩人跟球團重新擬定合約,轉為純小聯盟合約。( Russell Branyan, Corey Patterson ) 所以去年真正用到此條款的只有 Aaron Cook 跟 Jeff Francis。 Aaron Cook 領了 100K,五月上了大聯盟,所以只用到前兩條。 Jeff Francis 領了 100K,在六月跳出合約,跟洛磯簽約。 今年到目前為止共有33人符合條件,有興趣的可以到第一個連結查看。( 第二個是去年的 -- ╭╦╦╦╦╦╦╦╦╦╦╦╦╦╦╦╦╦╦╦╦╦╦╦╦╦╦╦╦╦╦╦╦╦╦╦╦╦╮ ∵∴ This is 10% Luck, 20% Skill∵∴∵∴∵∴∵∴∵∴∵∵∴∵∴∵∴∵∴∵∴ ∴∵ 15% Concentrated Power of Will∵∴∵∴∵∴FORT MINOR ∵∴∵∴∵∴∵ ∵∴∵ 5% Pleasure, 50% Pain∵∴∵∴∵∴∵∴∵∴∵∴REMEMBER THE NAME ∵∴ ∴∵∴ and 100% Reason to Remember the Nam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89.244.112 ※ 編輯: celipliz 來自: 128.189.244.112 (03/14 08:21)
Sechslee:推 感謝介紹 03/14 09:46
Guillen:推 03/14 10:36
dennis0608:長知識 03/14 10:44
Eddward:王葛格好像有達到條件? 03/14 11:15
feather7589:推 03/14 11:15
KKyosuke:日本好像有報導 松坂有這個條件 03/14 11:35
KKyosuke:本來還覺得怪怪的 原來是這個條例 03/14 11:36
srysry:推翻譯 03/14 11:38
GDBS:推分享! 03/14 12:17
jhoc:推 03/14 13:22
ug945:王葛格條款XD 03/14 20:14
Sparksfly: 03/14 20:36
ThomasHSNU:那就是為何三月底就開始踢老人 老闆不會輕鬆送你100k 03/14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