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7087 ()
看板MOD
標題[新聞] 有線電視與MOD的對決
時間Fri Oct 12 18:55:22 2012
有線電視系統與中華電信MOD,都是「傳輸平台」,扮演傳輸頻道的訊號至閱聽人家中的
角色,二者處於競爭關係。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NCC的職責之
一,就是「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NCC規劃未來的三大平台:有線電視、MOD
與無線電視。有鑑於目前有線電視幾乎處於獨佔地位,NCC官員私下表示,希望未來能透
過MOD與無線電視制衡有線電視,讓傳媒市場更加活絡。
簡言之,衛星頻道如果無法在有線電視上架,或者必須支付高額的上架費,就能考慮
至MOD上架,確保頻道業者的生機。事實上,平台的公平有效競爭,也會影響言論市場的
多元性。因為,當頻道無法在有線電視上架時,就必須另尋出路,此時若上架MOD,閱聽
人還是能收看該頻道 ,充實言論市場的內容。另一方面,平台競爭的關鍵,在於內容是
否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對消費者而言,哪個平台播出的節目好看,就會選擇該平台,因
此,對於平台業者而言,爭取頻道加盟也是取得領先地位的關鍵之一。
然而,平台之間競爭,並非如此公平。頻道業者私下表示,系統業者會明示或暗示,
要求頻道不得至MOD上架,確保其節目只在有線電視播出,取得市場競爭的有利地位。因
此,無論在大富案或旺中案,NCC都會要求大富媒體與旺中集團,必須讓自營或代理的頻
道至MOD上架,不得透過其市場地位杯葛其他視訊平台。可惜的是,大富案通過至今即將
滿兩年,卻未看到其自營或代理的頻道至MOD上架,NCC當初要求大富遵守的附款,已形同
具文。如果,NCC核准併購案之後,未嚴格監督業者是否履行附款,根本是「行政怠惰」
。未來旺中集團是否履行該附款,也值得觀察。
事實上,過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有線電視播送權認定為「公開播送權」,而MOD使
用網路傳輸,認定為「公開傳輸權」。換句話說,兩種的著作權類型不同,系統業者會以
未取得頻道的「公開傳輸權」授權為由,拒絕將頻道授權給MOD。然而,經濟部智慧財產
局在「2009年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第12次會議」中變更法律見解,認為MOD在適當管
理的封閉網路系統內,按照事先安排的播放次序與時間將著作內容向公眾傳達,使閱聽人
能單向、即時性的接收,就是「公開播送權」。換言之,系統業者取得著作人公開播送權
的授權,頻道不但能在有線電視播送,同樣也能在MOD播放。
長期關注傳媒產業的律師私下透露,過去雖然有線電視以未取得公開傳輸權為由,拒
絕讓旗下的頻道上架MOD。然而,「這要看有沒有錢賺,如果有錢賺,哪還會沒有取得公
開傳輸權的授權」。重點在於,如果將頻道至MOD上架,會打擊系統本身的市場領先地位
。
頻道業者說明,從2011年開始,系統杯葛頻道的說法,已逐漸改善。目前系統業者也
願意讓境外頻道至MOD上架,可是該頻道在系統能分配的授權金就必須減半。事實上,系
統雖然會明示或暗示頻道不要跳蹧MOD,但MOD的獲利模式也讓頻道怯步。
頻道業者表示,MOD的訂戶數雖然已經超過100萬,可是,實際的開機率只有40%,換
句話說,只有40~50萬用戶收看MOD的節目,頻道就不會有廣告收入。雖然,在有線電視播
放,能獲得的授權金很少,但至少是筆穩定的收入,而且以全國五百多萬戶為基準,頻道
才能獲得廣告主的支持,才有資金能拍攝優質節目。不過,他也坦言,每個頻道都有各自
的盤算,如果未來MOD訂戶數越來越多,跳槽的可能性會大增。
《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已增訂「反杯葛條款」,因應未來平台之間的競爭。根
據修正草案,系統經營者不得以不正當之法方促使衛星頻道給予其他播送平台(例如:
MOD)差別待遇。未來反杯葛條款要如何落實,NCC必須依賴案例的累積,才能逐步明確其
管制標準。事實上,NCC早已注意到平台競爭的相關問題,也瞭解MOD長期處於被杯葛的狀
態,可是頻道每年都必須與系統換約,為了確保明年度能上架,都會選擇忍氣吞聲。NCC
官員私下表示,「不是我們不處理,而是沒有頻道業者願意提供證據」。
只轉部分內容要看全文請到:
http://we-report.org/report/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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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8.24
推 abberb :原來NCC是他X無辜的啊 10/12 19:04
推 afa1919 :跳來MOD收入會少 除非中華肯大手筆補貼吧 10/12 19:36
推 andy199113 :這是社論吧...哪是新聞!這只是他單方面說法罷了 10/12 20:14
→ andy199113 :「私下表示」從哪來的?亂掰出來的?來源是誰說的? 10/12 20:14
推 GameGyu :「反杯葛條款」根本是拖延的煙霧彈吧了 公平交易法就 10/12 22:20
→ GameGyu :十分夠用了 立再多法 不去執行 也無用 10/12 22:21
推 GameGyu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二條 節目供應者無正當理由, 10/12 22:27
→ GameGyu :不得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包括有線電視節目播 10/12 22:28
→ GameGyu :送系統)或服務經營者給予差別待遇。 10/12 22:28
→ GameGyu :真的要做事 這一條也夠用了 10/12 22:29
推 Lango1985 :節目供應者:本節目專為類比NTSC-U系統量身訂作 10/12 22:36
→ Lango1985 :不適用於中華電信之MOD系統 10/12 22:36
→ emuplayer :頻道在有線電視賣廣告? 蓋台沒看過嗎~~ 10/13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