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Y ( )
看板FON
標題Re: [討論] FON改BILL的法律問題
時間Sat Jun 16 22:48:11 2007
經營的是FON公司或Seednet公司,
因如果有使用者付費上網,要開發票的話絕不會是我開,
而是FON公司或Seednet公司開,
所以我絕不會叫做經營者,
我只有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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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54.4
推 JLurker:Seednet只算協力廠商罷了,FON以後可能找更多ISP協助 06/17 01:25
推 JLurker:聽說中嘉(Cable系統)有計畫了 06/17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