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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小弟又來了....感謝各位前些日子幫我解答視力的問題 :) 這幾天是預官/預士填志願序的日子 我又詳細的看一次報名簡章 檢查自己是不是每一項都合憲兵標準 一條一條慢慢看 每一項都OK 很好!! 看到最後一項突然驚了一下 ↓最後一項是這樣子的↓ 5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帄足、斷指、穿耳洞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何 部分有刺青(紋身)者。 以上這些我都沒有 But 在顏面傷殘這一部分 我的右臉大約中間的位置有一顆痣 (直徑大約0.4公分 一個黑圓點這樣)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顏面傷殘呢!? 我自己覺得是不算啦..... 但是感覺每個看到的憲兵臉上都乾乾淨淨的 會不會到時候他們把我這個視為胎記 然後把我刷掉呢~~~~~? Or 又是我想太多了...........囧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63.156
ndr:憲兵官要出去外面當"面首"的機率有多大? 03/21 04:42
roger7:不用擔心 03/21 09:45
ppp516:好的...了解 看來又是我想太多了(嘆) 謝謝大家! 03/21 10:50
ppstation:基本上..在畢業潮時,有可能因競爭多而被嚴格挑剔 03/21 11:26
ppp516:樓上前輩 請問你說的是憲兵預官/預士嗎@@? 還是指憲兵@@ 03/21 13:51
ppp516:因為預官預士已經有夠少了...再挑的話就....(默) 03/21 13:52
ppstation:是憲選時,反正你就填志願吧,剩下的也不是你能決定的 03/21 20:14
FEMIRINEsex1:純推樓上,極中肯 03/2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