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比較偏向法律,本人一直都很困惑,希望板上許多警務、法律相關軍士官可以  幫忙解惑一下XD    就是啊,憲兵隊除了軍事警察、軍法警察,也有司法警察的身份,在我印象中的  「憲兵勤務令」裏,是提到憲兵受檢察官指揮,得具備司法警察的執法權(相關用語  不太確定,請糾正),那麼:    一、一般民眾,在跟軍人的糾紛以外,可以去向地區憲兵隊報案嗎?       二、就我所知,憲兵會去辦的案子幾乎都是與暴力、販毒有關,這些是檢察官直  接去指揮憲兵隊的,還是憲兵隊自己內部的長官主動去偵辦?    以上法律問題一直很疑惑,希望內行的學長、弟兄們可以指導一下!感恩!     --    GETA大仔:槍,是下等人用的武器。    國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5.35
TMcgrady:第一點 可以 只不過會再被轉報到相關單位 03/27 16:49
TMcgrady:第二點 就我所知的 都是檢指揮偵辦 主動的倒是沒聽過 03/27 16:52
beagle2:1可以 偵防會去了解 情報會報積點 2和地檢合作多 亦有處長 03/27 17:17
beagle2:交辦 03/27 17:17
chenguanwen:1會被轉到警察那邊 2則是和檢調合作 03/27 17:24
MB618:1.可 2.可主動申請偵辦(但通常會一件延伸一件) 03/27 17:26
cv3332000:1.可 2.憲兵隊內有憲調組 專門負責偵查司法案件 03/27 20:40
cowboyz:憲調組憲兵自己廢了 03/28 20:24
imjai:1.可以!2.可以主動偵辦!你不辦還會有績效問題呢!XD 06/07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