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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MIRINEsex1 (廢姐)》之銘言: :    這比較偏向法律,本人一直都很困惑,希望板上許多警務、法律相關軍士官可以 :  幫忙解惑一下XD :    就是啊,憲兵隊除了軍事警察、軍法警察,也有司法警察的身份,在我印象中的 :  「憲兵勤務令」裏,是提到憲兵受檢察官指揮,得具備司法警察的執法權(相關用語 :  不太確定,請糾正),那麼: :    一、一般民眾,在跟軍人的糾紛以外,可以去向地區憲兵隊報案嗎? :    :    二、就我所知,憲兵會去辦的案子幾乎都是與暴力、販毒有關,這些是檢察官直 :  接去指揮憲兵隊的,還是憲兵隊自己內部的長官主動去偵辦? :    以上法律問題一直很疑惑,希望內行的學長、弟兄們可以指導一下!感恩! :     刑事訴訟法230條與231此兩條第一項第二款分別明定~ 憲兵隊之官長與憲兵,分別為司法警察官與司法警察 此兩條第二項再言及~ 司法警察官與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 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 以上條文對於您的問題做解析~ 一.針對司法警察身分,憲兵隊接受任何刑事案件報案,並不侷限於軍法相關 說明白點,你若為報案者,至憲兵隊報案,只要涉及刑事責任,憲兵隊就有受理義務 我在當兵時,曾聽過有位學長,車巡時看見車禍,不下車處理,逕自離開 事後被捅到指揮部,據說有瀆職之虞~ 二.憲兵隊調查組,已在N年前裁撤,現在沒有這名稱,只是剩下憲兵隊部 針對刑事案件做主動調查~基本上,檢察官指揮憲兵隊,會基於一項理由 就是警察機關不受檢察官信任,不然其實檢察官都是指揮警察的多 因為警察人多,憲兵隊人很少~對於刑案,憲兵隊不一定要等檢察官指揮才能辦 自己發現,就可以辦,上述條文已經提及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72.67
FEMIRINEsex1:推,很詳細,謝謝! 03/27 23:06
FEMIRINEsex1:不過我當兵時還有聽到「憲調組」這名稱欸@@ 03/27 23:06
那只是改不了口而已~因為單位都在 以前是一個憲兵隊隊部,叫做"憲調組"與"憲兵隊隊部" 現在只有叫隊部~ 從前各指揮部都有"機動組"專偵辦重大刑案 也在那時一起裁撤~好像是啦~ 至於隨隊連就是算支援調查官辦案而已~ 調查官據說也有刑案的業績壓力 所以主動偵辦調查也很正常 如果都是等檢察官下令,那憲兵隊也早就被社會所遺忘~因為機會很少 以前憲調組都是憲專的軍官為主 而正期班都是一般部隊 很多憲專的調查官排斥到憲兵隊 因為很多人在那段時間都是負債甚至貸款 理由都是,沒錢 = 沒線報 ※ 編輯: or4940 來自: 114.46.172.67 (03/27 23:34)
aking306:憲調組是舊稱 03/27 23:33
knighthood:剛然有壓力 司令部有情報處 軍偵組 都會要求業績 03/28 16:43
FEMIRINEsex1:好專業 八卦回來了!(誤) 03/2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