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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家住總統官邸附近的賴姓男子行經官邸時,拿走憲兵邱政良的礦泉水,邱員主張,執勤時不能碰觸民眾,呼叫警察拿回礦泉水,賴某雖道歉,邱員仍提告,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賴某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99年11月17日晚上10時許,賴某行經總統官邸第8便衣哨,他見木箱上有瓶礦泉水,問邱員礦泉水是不是他的?邱員答稱「是」後,賴某即拿走。 邱員主張,他距離礦泉水有2步之遠,來不及阻止,賴某表示誤以為人家不要的水,且案發5分鐘後隨即還回礦泉水。台北地院認為,賴某行為屬「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依強制罪判拘役10天。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1/78/2rbl6.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56.251
ppstation:憲兵不發威當病貓? 05/11 16:44
MVPkobe:有這麼渴嗎 05/11 17:16
tsai1986:據說他來亂不只一兩次了,積怨已久,抓到機會就反擊了 05/11 17:23
wsf:燦哥阿 已經亂好幾年了,三大查哨官之一 XD 05/11 17:42
HornyDragon:死好 05/11 20:43
tcangel:= =~賴員一定當兵的時候有被車站班抓過!!!(大誤~~閃~~~~) 05/12 07:28
ndr:這兵聰明.這是最簡單有效的狀況處置法 05/12 17:58
mantohu:爽 05/12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