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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新增第4點 4.不雅言詞的部分(07/03/04新增) 使用者於本版發表文章與推文 嚴禁使用不雅言詞 違者警告一次 警告後再犯者水桶一周 水桶過後再犯者 永久放逐公海 上述規定自本公告以下文章開始實施 不溯及既往 也因為不溯及既往(之前版規沒寫這項沒錯) 所以 撤除mapper版主給予Frankang的水桶處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8.176 ※ 編輯: hicker 來自: 61.70.208.176 (03/04 21:19)
busgoer:不追溯既往的話,那f大的公海可以赦免嗎? 03/04 21:23
※ 編輯: hicker 來自: 61.70.208.176 (03/04 21:26)
FranKang:這冤獄才花70小時11分鐘就平反了,我說這效率還不差嘛^^ 03/04 22:20
hitjc:我說F版友...該不該開個感恩茶會阿...XD 03/04 22:29
FranKang:哈哈 沒想到幫我說話的還不少 這下欠債欠大了XD 03/04 22:31
ji394xu3:執法各有裁量空間(法官審判上亦然),這部份F大也應從中認ꨠ 03/04 22:35
ji394xu3:知po文用字遣詞之尺寸,實不建議多作無謂回應增加氣氛對立 03/04 22:38
ji394xu3:而禁止使用不雅字眼其實縱版規未言,然此卻是國民一般所 03/04 22:41
ji394xu3:不言可知之基本習慣(新聞上亦有真實案例)。某種程度上要 03/04 22:42
ji394xu3:諉為版規未定而無罪認定也是很主觀性的見人見智了。 03/04 22:44
busgoer:樓上j大中肯,大推! 03/05 17:51
trtc:j大你的推文好像公文喔,寫得真棒,用字也精練! 03/06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