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wph (胖達)
看板MRT
標題[公告] 關於板規 3.1
時間Tue Jul 14 23:12:05 2009
3. 違規行為與處分
3.1 違規行為得由板友向板主以站內信方式提出檢舉,板主應負保密義務。
對違規文章的處分無時間限制,處分為備份於精華區後刪除。
對違規使用者的處分追訴以兩週內為限,處分包括警告、水桶、劣文退回。
違規時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為初犯,已受任一種處分者為累犯。
水桶時間長短採取累進計算,若已有水桶紀錄者,為上次處分的的週數,
加上本次違規的加計週數。累犯而情節嚴重者,得加處劣文退回。
累積水桶週數達六週者,判處永久水桶。
水桶與劣文的處分應經板主群多數同意後公告。
各種處分公告以鎖文方式公告。處分公告應於發布後寄發給受處分者。
由於先前各板主水桶紀錄不一致、板規不斷修正
為了方便計算
累犯紀錄,從前紀錄一律既往不咎
從此篇公告後開始算計,請大家務必遵守現行板規
另一板主會在週四開票結果,尚未投票者請按大V
在此順便誠徵第三位板主,有志之士請寄站內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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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ityflo650:推板主上任的第一篇公告文 XD 07/14 23:13
推 JCC:那水桶中的會解除嗎? 07/15 10:07
→ jwph:對 07/15 10:52
推 JCC:那永久水桶的也會比照辦理囉? 07/15 16:50
→ jwph:目前沒人被水桶 一切從現在開始計算 07/15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