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bryan:如果要我把機車停到立體停車場,再去辦事/買東西,我想我會 10/15 03:19
→ linbryan:違規停車.不是錢問題是方便問題.大家都一樣. 10/15 03:22
→ linbryan:我覺路邊停車都收費,但收費員需整理機車排列,至少讓市容 10/15 03:24
→ linbryan:看起來舒服點 10/15 03:24
→ bill1982:其實停車場已經蓋不少了,朝馬附近私人的也才2.30元/天 10/15 08:37
→ bill1982:但很多人就是想省錢,最慘的結果就是機車被偷...... 10/15 08:38
→ oodh:其實可以公營不要收錢 違規停車只要抓夠嚴就會杜絕 10/15 09:17
→ oodh:l大說得沒錯,但現在 無論是禁停還是限停定點停車場 10/15 09:17
→ oodh:我認為收費的效果一定遠不如「讓機車變得不那麼方便」來得大 10/15 09:18
推 kaod:為什麼機車就可以免費停 汽車就要錢呢? 10/15 10:13
→ Minovski:收費員整理機車排列 <--擦傷車輛後車主索賠就沒完沒了了 10/15 11:49
→ linbryan:樓上 有道理 10/15 13:45
推 Minovski:立體停車場設在巷弄內會對街廓內產生通過性交通的影響 10/15 14:03
→ Minovski:以及土地、資金哪裡來?是否要就近尋找有獎停的建築? 10/15 14:04
推 balanceCIH:可是像台中市政府這麼窮 怎麼可能不收費?故意跟$過不去 10/15 22:28
※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cy 10/16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