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SA (重型爬行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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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培養捷運運量 中港路人行道將禁停機車
時間Fri Oct 16 19:06:35 2009
※ 引述《stmoritz (皮熊)》之銘言:
: 機車族最大的問題是儘量不花自己的錢
在外租屋族最大的問題是盡量壓低自己所需要花的錢與時間
: 卻把成本轉嫁給全體社會承擔
卻不肯付出以降低社會所需的支出的成本,讓成本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 所以在台灣騎機的成本非常低,低到比搭大眾運輸系統還低
所以在台灣在外租屋的成本相當的地,低到比每天搭乘大眾運輸系統還低
: 所以社會一直依賴這種高傷亡率的運輸工具
所以社會一直依賴這種高治安風險的不動產管理環境
: 整體社會付出極大的代價而無法改變
使社會付出極大的代價而無法改變
: 舉個例子來說,機車族一直抱怨政府不給停車位
舉個例子,在外租屋族一直抱怨政府不肯重視租屋的消防治安環境
: 重點在於機車族不想付費停車
重點在於租屋族不想花錢買樓
: 台北市在南陽街設立機車收費停車格,結果被罵得要死
台北市在各地設立相對廉價的國宅,結果被罵得要死
: 因為騎機車來來沒有付費停車的概念
因為在外租屋者沒有想要花該花的錢買樓
: 你不付費就沒有人建設停車場給你停
你不肯花錢就沒有人要蓋房子,房價就無法有所提升
: 就只能停別人的地,如人家的騎樓、門口、巷道等
就只能花小錢租別人已經買好的房子
: 被警察取締就汙名化別人說政府搶錢
被惡房東等欺壓就在汙名化說政府公權力包庇
: 怎不去想想你侵犯了別人的財產權?
怎不想想這樣是否也是侵擾到別人的居住權
: 我在台北市開車上下班
在台北市精華中心租房子
: 光停車費一年就可以買台全新的150cc機車
光租屋費五錢就可以在桃園八德買棟公寓
: 一個汽車停車格大概可以停三~四台機車
一層樓可以有三~四戶
: 以台北市停車一小時五十元計
以台北市租屋一戶一個月十萬計算
: 路邊停車格一台機車一小時收十元很合理
在經華路邊租屋套房租價兩萬也是合情合理
: 停一整天十小時收你一百元也很合理
: 只要全台灣都執行合理收費,馬上有一堆機車族轉搭公車或捷運
只要全台灣都執行合理的房租收費,馬上就有一堆在外租屋族會捨租屋改每日通勤
因此只要把逐工作而居的租屋族打壓,馬上就會有大量的通勤人口的
這樣保證大眾運輸業者絕對賺錢唷~^.<
: ※ 引述《xiaowei (冷夜)》之銘言: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3/91/1swfx.html
: : 培養捷運運量 中港路人行道將禁停機車
: : 更新日期:2009/10/13 18:06 (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
: : 台中市中港路上辦公大道林立,許多上班族以及民眾都很習慣把機車停放在人行道上,但
: : 市府為了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的意願,決定中港路一、二段的人行道上要全面淨空,禁
: : 止機車停放,但台中市原本的機車車位早已供不應求,如今又人行道又不開放停車,引起
: : 市民諸多不滿。
: : 台中捷運已正式動工,市府正全力培養未來的捷運人口,除了推出TTJ免費公車之外,更
: : 打算中港路一、二段的人行道上,強制實施禁停機車的措施。
: : 消息一出民眾罵翻天,由於中港路是台中市區最重要的交通幹道,中港路一、二段沿線除
: : 了有多間銀行之外,還有許多辦公大樓以及知名餅店,若是人行道無法停機車,對於平常
: : 上班、洽公的民眾而言,實在很不方便,甚至是店家的生意都可能受到影響。
: : 市府交通處為了解決機車停放的問題,宣稱已經設置了兩千個機車停車格,但在中港路上
: : 放眼望去,兩排人行道上停放的機車少說也在三千輛以上,兩千個停車位根本不夠,交通
: : 處因此考慮要把中港路上部分的汽車停車格改劃成機車停車格,如此「揠苗助長」的方式
: : ,反到壓縮了開車族的停車空間,引發汽車駕駛的強烈不滿。
: : 交通處工程科科長黃士哲表示,中港路人行道本來就不能停放機車,體諒民眾的不便,過
: : 去一直是採取宣導手段,並未開始大執法,但隨著台中縣市即將合併升格,直轄市的對外
: : 門面變得相當重要,雖然目前還沒訂出正式取締的時間,但絕對勢在必行。
: : 重視門面卻忽略了民眾的權益,雖然依法人行道不能停放機車,但在這樣的情況在台中已
: : 經一種約定成俗的法律,短期之內要改善不容易,為了達到提升未來捷運搭乘率的目的,
: : 反而刻意造成民眾交通上的問題,市府這樣挖東牆補西牆的作法實在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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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205.230
推 balanceCIH:四個字: "擺爛心態" 10/16 19:08
推 haowei71:是真的這樣認為還是諷刺文??XDDD 10/16 19:16
→ JJLi:這應該是諷剌文…… 10/16 19:38
→ ciswww:所以社會支出的成本是? 10/16 19:40
推 owenx:整串離題最強的就是這篇...完全沒意義 10/16 20:44
→ wefun:租屋和停車費... 完全無法類比 10/16 21:32
推 VAL258:看起來只是打個比喻而已。 10/16 21:51
→ Killercat:身為租屋族 我必須說 這比喻打的有夠爛 -_- 10/17 01:23
推 VAL258:其實租屋的變數還蠻大的,不是每個CASE都適用這種說法 10/17 01:24
→ VAL258:。 10/17 01:24
推 Killercat:車子也許有"搭的了大眾捷運,可是為了某些需要而買車" 10/17 01:51
→ Killercat:房子卻很少"買的起房子,可是為了某些需要而租房" 10/17 01:51
→ Killercat:除非真的是短期工作那種,否則誰不想買房阿 -3- 10/17 01:52
→ Killercat:開車騎車只要能付出合理成本給社會,我並不覺得有啥問題 10/17 01:53
→ Killercat:沒必要特地汙名化摩托車,多半都是有他需要的 10/17 01:53
→ Killercat:每個人都跟我一樣早上可以舒服的搭公車到公司的話, 10/17 01:54
→ Killercat:沒啥理由要曬1小時太陽騎車去公司吧... 10/17 01:54
推 VAL258:Killercat版友的邏輯正確,實際上確實就是如此。 10/17 02:01
噓 rw0226:租屋有什麼成本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10/17 09:57
推 rw0226:一開頭的命題就錯了,整篇就淪為廢言 10/17 10:02
噓 sky987:廢文一篇 10/17 10:04
→ Potassium:機車族好像很喜歡玩照樣造句 10/17 20:02
→ naruto1010:END 10/17 20:37
噓 nick0605:你媽知道你在這發廢文嘛?? 10/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