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tmoritz (皮熊)》之銘言: : 機車族最大的問題是儘量不花自己的錢 在外租屋族最大的問題是盡量壓低自己所需要花的錢與時間 : 卻把成本轉嫁給全體社會承擔 卻不肯付出以降低社會所需的支出的成本,讓成本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 所以在台灣騎機的成本非常低,低到比搭大眾運輸系統還低 所以在台灣在外租屋的成本相當的地,低到比每天搭乘大眾運輸系統還低 : 所以社會一直依賴這種高傷亡率的運輸工具 所以社會一直依賴這種高治安風險的不動產管理環境 : 整體社會付出極大的代價而無法改變 使社會付出極大的代價而無法改變 : 舉個例子來說,機車族一直抱怨政府不給停車位 舉個例子,在外租屋族一直抱怨政府不肯重視租屋的消防治安環境 : 重點在於機車族不想付費停車 重點在於租屋族不想花錢買樓 : 台北市在南陽街設立機車收費停車格,結果被罵得要死 台北市在各地設立相對廉價的國宅,結果被罵得要死 : 因為騎機車來來沒有付費停車的概念 因為在外租屋者沒有想要花該花的錢買樓 : 你不付費就沒有人建設停車場給你停 你不肯花錢就沒有人要蓋房子,房價就無法有所提升 : 就只能停別人的地,如人家的騎樓、門口、巷道等 就只能花小錢租別人已經買好的房子 : 被警察取締就汙名化別人說政府搶錢 被惡房東等欺壓就在汙名化說政府公權力包庇 : 怎不去想想你侵犯了別人的財產權? 怎不想想這樣是否也是侵擾到別人的居住權 : 我在台北市開車上下班 在台北市精華中心租房子 : 光停車費一年就可以買台全新的150cc機車 光租屋費五錢就可以在桃園八德買棟公寓 : 一個汽車停車格大概可以停三~四台機車 一層樓可以有三~四戶 : 以台北市停車一小時五十元計 以台北市租屋一戶一個月十萬計算 : 路邊停車格一台機車一小時收十元很合理 在經華路邊租屋套房租價兩萬也是合情合理 : 停一整天十小時收你一百元也很合理 : 只要全台灣都執行合理收費,馬上有一堆機車族轉搭公車或捷運 只要全台灣都執行合理的房租收費,馬上就有一堆在外租屋族會捨租屋改每日通勤 因此只要把逐工作而居的租屋族打壓,馬上就會有大量的通勤人口的 這樣保證大眾運輸業者絕對賺錢唷~^.< : ※ 引述《xiaowei (冷夜)》之銘言: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3/91/1swfx.html : : 培養捷運運量 中港路人行道將禁停機車 : : 更新日期:2009/10/13 18:06 (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 : : 台中市中港路上辦公大道林立,許多上班族以及民眾都很習慣把機車停放在人行道上,但 : : 市府為了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的意願,決定中港路一、二段的人行道上要全面淨空,禁 : : 止機車停放,但台中市原本的機車車位早已供不應求,如今又人行道又不開放停車,引起 : : 市民諸多不滿。 : : 台中捷運已正式動工,市府正全力培養未來的捷運人口,除了推出TTJ免費公車之外,更 : : 打算中港路一、二段的人行道上,強制實施禁停機車的措施。 : : 消息一出民眾罵翻天,由於中港路是台中市區最重要的交通幹道,中港路一、二段沿線除 : : 了有多間銀行之外,還有許多辦公大樓以及知名餅店,若是人行道無法停機車,對於平常 : : 上班、洽公的民眾而言,實在很不方便,甚至是店家的生意都可能受到影響。 : : 市府交通處為了解決機車停放的問題,宣稱已經設置了兩千個機車停車格,但在中港路上 : : 放眼望去,兩排人行道上停放的機車少說也在三千輛以上,兩千個停車位根本不夠,交通 : : 處因此考慮要把中港路上部分的汽車停車格改劃成機車停車格,如此「揠苗助長」的方式 : : ,反到壓縮了開車族的停車空間,引發汽車駕駛的強烈不滿。 : : 交通處工程科科長黃士哲表示,中港路人行道本來就不能停放機車,體諒民眾的不便,過 : : 去一直是採取宣導手段,並未開始大執法,但隨著台中縣市即將合併升格,直轄市的對外 : : 門面變得相當重要,雖然目前還沒訂出正式取締的時間,但絕對勢在必行。 : : 重視門面卻忽略了民眾的權益,雖然依法人行道不能停放機車,但在這樣的情況在台中已 : : 經一種約定成俗的法律,短期之內要改善不容易,為了達到提升未來捷運搭乘率的目的, : : 反而刻意造成民眾交通上的問題,市府這樣挖東牆補西牆的作法實在不漂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05.230
balanceCIH:四個字: "擺爛心態" 10/16 19:08
haowei71:是真的這樣認為還是諷刺文??XDDD 10/16 19:16
JJLi:這應該是諷剌文…… 10/16 19:38
ciswww:所以社會支出的成本是? 10/16 19:40
owenx:整串離題最強的就是這篇...完全沒意義 10/16 20:44
wefun:租屋和停車費... 完全無法類比 10/16 21:32
VAL258:看起來只是打個比喻而已。 10/16 21:51
Killercat:身為租屋族 我必須說 這比喻打的有夠爛 -_- 10/17 01:23
VAL258:其實租屋的變數還蠻大的,不是每個CASE都適用這種說法 10/17 01:24
VAL258:。 10/17 01:24
Killercat:車子也許有"搭的了大眾捷運,可是為了某些需要而買車" 10/17 01:51
Killercat:房子卻很少"買的起房子,可是為了某些需要而租房" 10/17 01:51
Killercat:除非真的是短期工作那種,否則誰不想買房阿 -3- 10/17 01:52
Killercat:開車騎車只要能付出合理成本給社會,我並不覺得有啥問題 10/17 01:53
Killercat:沒必要特地汙名化摩托車,多半都是有他需要的 10/17 01:53
Killercat:每個人都跟我一樣早上可以舒服的搭公車到公司的話, 10/17 01:54
Killercat:沒啥理由要曬1小時太陽騎車去公司吧... 10/17 01:54
VAL258:Killercat版友的邏輯正確,實際上確實就是如此。 10/17 02:01
rw0226:租屋有什麼成本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10/17 09:57
rw0226:一開頭的命題就錯了,整篇就淪為廢言 10/17 10:02
sky987:廢文一篇 10/17 10:04
Potassium:機車族好像很喜歡玩照樣造句 10/17 20:02
naruto1010:END 10/17 20:37
nick0605:你媽知道你在這發廢文嘛?? 10/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