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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91124190913 〈獨家〉扯!高校生自備熱水 捷運車廂泡泡麵 記者:林韋龍 攝影:楊育昇 台北 報導 捷運公司規定為了維護車廂的清潔,捷運站裡禁止飲食, 不過卻有人在自備溫水罐,在車廂裡頭泡泡麵,實在太誇張, 這段畫面被其他乘客錄下來,PO在網路上,甚至還有高中生在捷運車廂裡吃滷味、豆干。 捷運公司表示,如果乘客不聽勸阻,依法可罰1500元。 TVBS記者林韋龍:「在捷運站都有這條黃線,過了這條黃線,是禁止飲食的區域, 但卻有人還在車廂拿出泡麵,開始泡了起來。」 影片旁白:「這個人正在捷運上泡泡麵,好好笑喔。」 真的不誇張,畫面中穿著藍色衣服的男生,在椅子上東摸西摸,轉過身就捧著一碗泡麵, 在捷運上泡泡麵的畫面真的很難看到。 影片旁白:「他還在跟旁邊的人解釋,他為什麼要在車上泡泡麵,好好笑喔, 他打算要吃了嗎?」 畫面中的男生到底有沒有吃泡麵,不得而知, 但另一段畫面,就是女學生直接坐在車廂地上,拿出滷味、豆干開始大口吃, 只有8秒的畫面,網路引發抨擊。 民眾:「很妙的人非常的多,真的,我上次還看到有人在捷運站上吃關東煮。」 記者:「所以覺得還滿正常的?」民眾:「對啊,現在這社會什麼人都有。」 高中女生在捷運飲食,捷運公司也聽說過, 只說如果被站裡的工作人員直擊,至少能開罰1500元的罰單; 但在車廂裡泡泡麵,真的太誇張,雖然沒有大口大口吃的,還不能開罰, 但捷運公司呼籲,大家千萬維護搭車品質,別在裡頭泡香噴噴的泡麵。 ◎翻攝:網路畫面 -- 影片應該在 youtube 吧? 希望這種腦殘學生被抓到、罰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78.18
TEMU2000:高校生= =||| 11/25 00:53
sohate5566:但是,如果是泡好再帶上捷運無食用行為->無法可管。 11/25 00:54
miwako:我還看過有學生根本就是故意吃的 11/25 00:55
josesun:也就是說可以在車上泡,不要吃就好了XD 11/25 01:06
jasonmammal:我也看過有人公然吃滷味 大家懶得阻止他 11/25 01:26
rw0226:真不愧是高中生XD 11/25 01:33
eugenelu:吃滷味的金甌女 11/25 01:41
laevery:我有一次不小心下一事的喝口水就嚇死了,居然還有這麼誇張 11/25 01:45
Radio4:這種人不僅是故意 根本就是挑戰公權力 抓到給他最嚴懲!!! 11/25 02:02
ashinandyida:旁邊的連結居然還有人在捷運上穿比基尼擦防曬= = 11/25 02:27
misteri:而且長得又醜,如果是正妹就算了,可惜全部都是要臉沒臉、 11/25 02:48
misteri:我宵夜差點吐出來! 11/25 02:48
misteri:^要身材沒身材 11/25 02:49
snowkyo:2F的做法 視同飲食 只要用視同兩個字 還是可以罰 11/25 07:28
toulu:到時候罰下去就不要靠北邊走說是學生blabla的... 11/25 08:38
globalhawk:大冒險?? 11/25 09:14
sohate5566:就是因為這些坐在地上的金甌女這類行為 所以後來捷運 11/25 11:28
sohate5566:廣播有做過修正,有聽過車廂廣播就知道了 11/25 11:28
sohate5566:如果是緊急情況要服藥配開水捷運公司大多會網開一面 11/25 11:29
sohate5566:不會予以開罰(提證明,藥袋等資訊) 11/25 11:29
kenliu100:高中生就真的很不意外了...= =" 11/25 12:08
TEMU2000:什麼叫視同? 是同是可以隨便認定的嗎? 11/25 12:40
TEMU2000: 視 11/25 12:43
acergame5:視同這說法有點怪 怎樣才能叫視同 11/25 12:53
snowkyo:樓上要不要看 為什麼停在路邊打手機一樣可以被罰?因為車 11/25 12:54
snowkyo:子沒熄火 所以視同開車打手機 這種案例多的是咧 11/25 12:54
snowkyo:有人車子發動停路邊睡覺 有喝酒 所以視同酒駕 也不是沒有 11/25 12:55
snowkyo:考試手機響 手機明明放在前後面背包 為什麼能視同作弊? 11/25 12:55
snowkyo:明明手機離我那麼遠 為什麼手機響還能說我作弊 11/25 12:55
snowkyo:連喝酒後發動引擎開冷氣未開車 在車上睡覺都能視同酒駕 11/25 12:56
snowkyo:那捷運這種還有什麼不行的? 11/25 12:56
JCC:法治國家泡麵沒吃不違法 非法治國家泡麵沒吃照罰不誤 11/25 12:59
b7736:哈阿,有案例就叫做合法喔?說不定大家都胡來阿,這立論很弱 11/25 13:00
TEMU2000:停在路邊打手機被罰 這種單字開下去保證被申訴... 11/25 13:04
TEMU2000:同樣的 沒飲食在捷運被開單 這有鬧上新聞的潛力 11/25 13:05
acergame5:考試手機響 這個在試場規則就有寫得一清二楚 11/25 13:12
xiaoyu:高中生不意外 11/25 14:26
kreites:他的意圖就是要挑戰公權力 為什麼還要討論這麼多 就罰啊 11/25 14:49
rocky9137:腦包高中生 11/25 14:54
acergame5:新聞就說還不能開罰呀 11/25 14:54
Doppelganger:推文真有趣,可以轉就可了... 11/25 17:20
NCUyee:直接罰錢就好了 違反規定就開罰單阿 有啥好說的 11/25 18:38
josesun:要是這樣可以罰不就和大陸一樣,要修法才是法治國家啊 11/25 22:42
bus668:遇到這種白目學生~我一定阻止她們飲食 11/25 23:35
bus668:法律就規定那麼清楚~為何還那樣飲食~挑戰公權力 11/25 23:35
hanne:我看過在捷運上吃雞排的女生= = 11/25 23:37
edctw:視同也要訂在法裡面!要不然長太帥視同飲食,那怎麼辦? 11/25 23:46
edctw:哪天如果接到這種理由開單,誰可以接受? 11/25 23:46
edctw:飲食很清楚的定義就是拿起食物、放進嘴巴、吞嚥下肚 11/25 23:47
Tseng929:就是有人為了出風頭破壞本來良好的秩序 11/25 23:50
edctw:這是應該處理,但是絕對不是用大眾捷運法來處理 11/25 23:53
acergame5:要嘛就直接定成規則 不然"視同"兩字很模糊 11/25 23:54
edctw: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11/25 23:57
edctw: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 11/25 23:57
edctw:視情節強制其離開捷運範圍: 11/25 23:57
edctw:(一)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須知各項規定。 11/25 23:57
edctw:(二)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騷擾他人行為者。 11/25 23:58
edctw:(五)攜帶物品造成他人不便者。 11/25 23:58
snowkyo:第五點就很模糊了 怎樣才叫不便? 11/26 00:51
edctw:所以捷運公司拿這個來說就比較有立場啊。 11/26 00:55
waynedd:目前我還沒被視同過..不然我臨停路邊接手機是接心酸的嗎?? 11/26 01:36
waynedd:而考試手機響為何視同作弊..是因為若是非或選擇題..可以依 11/26 01:37
waynedd:約定鈴聲數洩漏答案之虞..因為考場規定是禁止攜帶手機進場 11/26 01:38
waynedd:或者手機要關機..這是明文規定..而非無規定而採"視同"認定 11/26 01:39
waynedd:因此規定是捷運上不得"飲食"..所以帶泡好的泡麵未吃..雖然 11/26 01:42
waynedd:令人覺得遊走邊緣..但確實無法可罰..若這樣可以開罰的話.. 11/26 01:43
waynedd:將來只要乘客攜帶未完全密封的食品上捷運..都有被"視同"有 11/26 01:44
waynedd:吃該食品..這樣開下去就好玩了..去公館買個滷味要回家吃.. 11/26 01:44
waynedd:還得先準備好一仟五的罰金.. 11/26 01:45
edctw:X推樓上,考試舞弊是有明確事實才能叫舞弊,手機鈴響違反 11/26 02:01
edctw:的是「試場規則」,即便試場規則是避免舞弊,也不能以舞 11/26 02:01
edctw:弊論。假如一個條文都可以天馬行空解釋,那不就快變成莫 11/26 02:01
edctw:須有了嗎,改天自己搭捷運搞不好都還被罰!法治國家就是 11/26 02:01
edctw:依法辦理,這樣也是保障自己。 11/26 02:01
snowkyo:誰說不能以舞弊論?我還遇過規定 手機響視同"全班作弊" 11/26 12:16
snowkyo:"全班0分" "全班以校規處理" 的都有好嗎?別想那麼簡單 11/26 12:16
waynedd:這是該班或該校特殊規定..簡單說就是事先口頭約定..而非事 11/26 12:42
waynedd:後再從規則中找一條來"視同"..所以若事後可以"視同"..單是 11/26 12:44
waynedd:對於帶滷味或香雞排要回家吃的捷運旅客來說..要不要罰呢?? 11/26 12:45
waynedd:若要罰就有很多未完全密封食品無法帶著搭捷運..若不罰..那 11/26 12:45
waynedd:為何只泡沒食用的泡麵就要被開罰??這會造成執法不一.. 11/26 12:46
Doppelganger:所以snowkyo你的老二如果勃起的話「視同」意圖強姦喔 11/26 13:28
acergame5:s大舉的例 連坐法是正確的嗎 這個要是向上反映 11/26 13:32
acergame5:我就不信學校還能這樣做 11/26 13:34
ROCAF:私立高中都可以不把教育部當一回事了 11/26 14:47
HCCLandRover:所以某人的「勃起」推文 視同違反板規 11/26 14:50
bus668:已經違反版規吧 11/26 14:59
Doppelganger:尚書大人真機靈...XD 11/26 17:14
edctw:我相信規定手機響視同"全班作弊""全班0分" "全班以校規處理" 11/26 19:33
edctw:這樣的規定如果通報到上級以後,規定絕對不成立。 11/26 19:34
edctw:像教育部規定「不能體罰」「早自習、午休不得考試」 11/26 19:36
edctw:但是實際上大家都會乖乖遵守嗎,不見得 11/26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