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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違者初犯處以水桶一週,累犯處以加計水桶兩週 3.2.1 意圖進行任何買賣交易、徵求、交換,禁止營利性廣告 3.2.2 短時間發表大量文章而造成妨礙秩序與洗板的效果 意見:應說明何謂「短時間發表大量文章」 3.2.3 未經原推噓文者同意或板主認定內容不當同意而刪文者 意見:1 板友有權利刪除違規推噓文 2 允許板友刪除推噓文前 板主必須同時徵得原推噓文者同意 3.3 違者初犯處以警告一次,累犯處以加計水桶一週 3.3.1 發表與捷運無關連之主題 3.3.2 發表問路文 意見:問路文定義不明(附註:該板友來信就只有這七字?請詳細說明) 3.3.3 發表一行文或少於二十字的文章 3.3.4 發文或推噓文有挑釁或羞辱之行為 意見:1 違反本條文者應直接處以水桶 2 應於第二次犯時再處以警告 3 需詳定何謂挑釁羞辱之行為或字句 跳針 護航都應算違規 4 若遭挑釁者因反擊而被板友檢舉 原挑釁者沒被檢舉 板主應同時判定原挑釁者違規 (此條目定下去非常危險 麻煩請該板友詳細解釋一下) 3.3.5 針對政治人物、媒體、地區或國家居民本身進行批評 (關於本條目意見眾多 將重發一篇) 3.3.6 使用無法正常閱讀之文字 意見:1 增列禁止使用注音文 3.3.7 發文或推噓文有引戰之嫌 意見:1 本條文應與3.3.4合併 2 違反本板規者應直接予以水桶 3 未詳細寫明判定引戰之標準 3.3.8 推文內容只包含圖形而不含意見陳述者,禁止推圖 3.3.9 空白噓文或於同一文章內以相同內容第二次噓文 3.3.10 使用髒話 意見:髒話與否應視全文而定 (我不太清楚這位板友要表達的意思? 請再說明一次) 3.4 違反使用者義務,經板主通知更正後,於期限內未改善者屬於違規行為。 初犯處以警告一次,累犯處以加計水桶一週。 其他:1 同一篇噓文超過兩次(即第三次噓文)應判警告 2 同一篇推噓文中連續違反相同板規,或同一句話違反兩則不同板規 應視為重複違規予以水桶 3 同一篇推噓文中連續違反相同板規,或同一句話違反兩則不同板規 應視為單一違規只能警告一次 4 公告文下推噓文有違規者仍應處理 5 禁止板主參與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173.155.71 ※ 編輯: kudo070125 來自: 125.173.155.71 (12/16 13:41) ※ 編輯: kudo070125 來自: 125.173.155.71 (12/16 13:56)
kudo070125:政治文目前意見繁雜 需要時間整理 12/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