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gy:如果要用中華民國法律去思考版規,那麼小弟我自請下台,請法學 05/12 00:03
→ cgy:專家管理版 05/12 00:03
→ cgy:steverson水桶原因都沒改字,難道以後大家錯字放者他爛不要改 05/12 00:05
板大此言差矣
板規是寫給人看的,自然字句間之認定上要以國文之觀點上去檢視
不然寫一堆沒人看得懂的板規那大家要如何去遵守...??
寫一個"累犯",那當然最有公信力的的解釋方式就是以法律來解釋
板大執行標準認定上的部分作的沒有問題我非常認可~~我也支持板主
只是在板規上的執法衡量面上似乎與板規之定義上有些許之認定上不同
如果錯字太多可以刪文也似乎不需要動用水桶吧?....
※ 編輯: turtao 來自: 192.83.195.200 (05/12 00:07)
→ cgy:反正警告一次而已? 那A版規存在價值在哪裡? 05/12 00:06
推 toast520520:這樣就要下台的話ptt許多板主都要下台了 05/12 00:06
→ wutonyuugi:法官看的是檢查官呈上來的卷宗 但在這裡板主連事證都要 05/12 00:07
→ wutonyuugi:自己找 本身就夠忙了 還要持續追蹤是否累犯"符合定義" 05/12 00:08
→ wutonyuugi:我想不應如此剝削板主的熱情和心力.. 較簡易的管理方式 05/12 00:09
→ wutonyuugi:在此仍較適用 05/12 00:09
→ cgy:我在這邊說明好了,我非法學出身,如果要以法律這麼高的等級 05/12 00:10
→ cgy:去檢視我的判決,那麼請各位版眾另請高明,罷免案成案即離開 05/12 00:11
我的文章其意見重點是在"累犯'的認定上
畢竟版主對累犯的認定似乎與現實大眾和法律觀點上有點差距
對於板規A或是版主的執法認定上並沒有任何意見
而且老實說版主從上任以來到現在都作得很好~~我支持根本不需要下台
※ 編輯: turtao 來自: 192.83.195.200 (05/12 00:14)
→ cgy:此外為什麼要刪文,A版規訂定就沒有說除罰要刪文 05/12 00:12
→ cgy:我刪文,不就是沒按照版規處理? 05/12 00:13
推 traystien:abcde版友第二次警告是因為明顯違反板規c 05/12 00:19
我對版主執法認定"是否違規"沒有任何意見
我的意見主要是在"初犯和累犯"的認定上
推 OhmoriHarumi:我看了板主一系列的推文 板主的肚量真的有點小 05/12 00:21
→ traystien:在水桶判決前翻過之前的判例才決定累計兩次警告的 05/12 00:22
→ OhmoriHarumi:動不動就把罷免跟下台掛在嘴邊 不該是板主有的做為 05/12 00:22
→ turtao:違反板規C也是"一次"...因為還沒有處分 05/12 00:22
像板規
"初犯警告一次"
甚麼是初犯??
今天假設你吸毒不管吸了一次、兩次、五次、一百次
被抓到就是初犯,不管之前犯了幾次~~~還是算一次初犯
可是你今天被抓進去放出來又"再吸一次" 又被抓到
那不管你被抓之前是吸一次還是兩次,你的第二次吸都會變成"累犯"
我也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的,有錯歡迎指正
→ OhmoriHarumi:雖然有下一篇文章解釋 可是已經給人不好印象了 05/12 00:23
→ traystien:至於第一次警告處理上的確有改進空間 之後會更用心 Orz 05/12 00:23
→ OhmoriHarumi:板主還是該學會聆聽和虛心 有時候真的是忠言逆耳 05/12 00:24
噓 btpenguin:照你這種累犯定義叫作"不知初犯有罪而再次犯罪"莫名其妙 05/12 01:04
→ btpenguin:照你這種邏輯是要遊說別人"不知者無罪"囉? 05/12 01:05
噓 btpenguin:"版規"跟"刑法"你傻傻分不清楚嗎? 同學... 05/12 01:09
推 yaayaa:這篇頗中肯的阿 如果對"累犯"的定義不同可提出來討論阿 05/12 02:31
→ yaayaa:如果板主覺得板規用字不貼合原意 或是滯礙難行 就修板規阿 05/12 02:32
→ yaayaa:反正這是板主職權之一 可以自行運用 05/12 02:33
噓 btpenguin:是喔 說中肯的怎麼不出來選版主( ̄▽ ̄#)﹏﹏ 05/12 12:20
→ j3236494cg:期待原PO選版主喔>.^ 05/12 12:44
堂堂組務和板主
整天把這種"板主很辛苦,不爽你來選"的話掛在嘴上
恩.....
※ 編輯: turtao 來自: 114.39.51.6 (05/12 12:54)
推 yaayaa:放大決的風氣不可取 05/12 13:10
噓 btpenguin:放大決風氣確實不可取 不過嘴炮亦同 05/12 14:24
→ j3236494cg:問題是,我在他板的發言跟捷運板有何關係?!還有請不要只 05/12 15:33
→ j3236494cg:"節錄"一段話,好嗎?原PO對捷運板有好的建議,那就選板主 05/12 15:34
→ j3236494cg:去好好實現阿^^ 05/12 15:35
→ j3236494cg:另外我記得我從來沒說過,你說的那些話喔...@@? 05/12 15:40
噓 Doppelganger:有人就是這麼無聊,難怪MRT版主的loading那麼重 05/12 19:42
→ Doppelganger:試問ptt有哪些版是對於累犯與連續犯加以區分訂罰則? 05/12 19:43
→ Doppelganger:原po這麼閒的話怎麼不去ptt的每個版都抗爭一下... 05/12 19:43
→ Doppelganger:而且依照原po的邏輯,那歡迎每位鄉民都去把我發過的 05/12 19:44
→ Doppelganger:文章挖出來,全部亂噓一通再加人身攻擊 05/12 19:44
→ Doppelganger:反正不管亂再多次,只要版主還沒處理之前..... 05/12 19:45
→ Doppelganger:都算是初犯唷 ^.< 好划算啊...趕快來亂吧~ 05/12 19:45
→ Doppelganger:以後ptt的版主訂版規前都要先請專業律師過目一下 XD 05/12 19:47
噓 btpenguin:太讚了 一人一信支持turtao參選版主 這樣100篇文章違規 05/12 19:48
→ btpenguin:只算一次 超划算的 ( ̄▽ ̄#)﹏﹏y 05/12 19:48
D先生 如果是說其他板的判決都沒有人這樣做的話
那我們看看上面那位"組務兼版主"的判決~~有公信力了吧
#1Bt2sgLV (Kaohsiung) xxcxxcxxcxxc違規案
20天內 總共PO了7篇買賣文 (板規買賣文間隔為七天)
判決是水桶一個月,違規文章"6篇"跟其他"2篇"的一樣處分
怎麼能把連續犯拿來當成累犯判???
另外我也沒心情和時間選/當版主~~~兩位版主也作得很好~~只是稍微修正即可
※ 編輯: turtao 來自: 192.83.195.200 (05/12 21:44)
→ j3236494cg:我的組務跟板主身份只在別板,又跟MRT無關╮(﹀_﹀")╭ 05/13 00:35
→ j3236494cg:另外你拿我的見解管MRT,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阿= =" 05/13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