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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ayaa:只要符合規定就不算鑽漏洞的話 買北板車票 但在北板間無數 07/10 14:42
yaayaa:次搭乘卻付一次車票 乃至於其他投機取巧的方式 都合法化了 07/10 14:43
您真是辛苦啊 按照台鐵規定告訴你 你如果拿的不是電子票證 而且你還買的是北板自強號無座票 說真的 車站打烊前你愛來回幾次隨便你 反正你也是無座票沒影響別人權益 但是有那個必要嗎? 因為你這樣搭並沒有真正抵達你的目的地 你只是在北板間無限迴圈而已 你不可能靠這18元的票無限制去通勤 觀光.... 因為你沒有出站 因為你的目的地理論上應該要在站外 除非你就是爽要花18元在北板間待上一整天 但我想只有會不斷跳針的人才有美國時間搞這種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33.52
ttnakafzcm:說的好 GJ 07/10 14:59
btpenguin:跟亂源認真就輸了 但是還是要推荐這篇文章 07/10 15:06
ostrich0622:YA-a..YA-a.. 07/10 15:18
yaayaa:北板不過是個例子 重點是這樣的行為吧 還是北板可 北中不可 07/10 15:22
yaayaa:北桃不可? 同一區段內來回搭乘=沒達成任何目的? 最初的原po 07/10 15:23
yaayaa:不就舉了一個反例? 07/10 15:24
scottwu:直接去做實驗 來回循環 原站出站 看金魚缸給不給補票 07/10 15:34
mackywei:總覺得事情也不是你說的那樣....若買18元北板,但是經台 07/10 15:35
mackywei:東到板橋....就違規了。 07/10 15:36
uriyoshiken:所以我說"北板間" 你搭到台東再回來當然違規 07/10 15:37
mackywei:所以在多重路徑的情況下,經由站別「有時候」是會管的。 07/10 15:37
uriyoshiken:因為台鐵規定是這樣 但捷運可沒說你不可以從淡水搭 07/10 15:37
mackywei:我沒有回來...我是指經北迴南迴西幹線北上這樣。 07/10 15:38
uriyoshiken:到新店再搭去板橋 07/10 15:38
uriyoshiken:而且某人自己說是舉例 是說又有多少人會這麼做 07/10 15:43
uriyoshiken:你按規章走就會沒事 明明沒事也要硬戰只能說無聊 07/10 15:43
mackywei:是啊,重點是「有多少人這麼作」。台北捷運真的那樣搞... 07/10 15:44
mackywei:就是一種拿獵槍打蚊子的作法。 07/10 15:44
而且第一個是"沒有多少人會這樣做" 第二個是捷運公司也清楚告訴你"如果你要這麼做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費用" 那我"這麼做了" 也付出"捷運公司定的代價"了 這完全沒有違規可言 ※ 編輯: uriyoshiken 來自: 114.32.133.52 (07/10 15:48)
mackywei:ps. 要盡量跟捷運扯上關係啊~^^;;;; 07/10 15:47
mackywei:只是啊,話說回來,我也不想說那些在台北捷運的車站內 07/10 15:50
mackywei:面交的那些人「既守規矩又聰明」就是了。 07/10 15:51
uriyoshiken:所以不是有規定不可在車站內進行商業交易 07/10 15:55
HCCLandRover:不覺得面交應該禁止 因為那種生意並不是在捷運內招 07/10 15:57
HCCLandRover:攬推銷而得來的 是在網路上達成agreement然後到捷運 07/10 15:57
HCCLandRover:站來實現而已 又不是在站內擺攤叫賣 07/10 15:57
uriyoshiken:所以他規定用字很妙 不是"面交"而是"商業交易" 07/10 15:59
ediondo:北捷要避免人員滯留列車或車站 哪能讓你搭來又搭去 07/10 16:14
ediondo:善心人士給好手好腳的乞丐錢 乞丐還大聲主張這是他的權利? 07/10 16:18
============================================================================== 樓上轉移焦點失敗 這些文章可沒有"鼓勵"大家搭車繞遠路 事實上大多數人不會也不想繞遠路 只想趕快抵達目的地而已 這些文章只是在證明這樣搭車繞遠路 只要有付費 完全符合捷運的規定 可憐的原原PO 照捷運公司的規定走還會被罵鑽漏洞 分隔線以下不回應 我還是趕快離開 讓其他板友來辯明吧! ※ 編輯: uriyoshiken 來自: 114.32.133.52 (07/10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