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pstation:那支手機是IPHONE嗎... 06/21 11:06
推 Howard61313:站務人員的標準處理方式是? (又忘了囧 06/21 11:09
→ roid:未滿十八歲罰款減半 <--有這種規定?? 06/21 11:26
推 mstar:法條規定是 1500-7500,在這範圍內可由捷運公司裁量 06/21 11:33
→ mstar:另外可以參照 行政罰法§9、18 06/21 11:36
→ ultratimes:不對吧,我記得台北捷運的標語是闖入軌道者罰款5萬元耶 06/21 11:39
→ ultratimes:台北捷運明明就有標語罰款5萬元,怎高捷比較低? 06/21 11:39
→ chewie:北高有沒有差別 (5萬元是觸動緊急停車開關吧 第十五項?) 06/21 11:46
推 edctw:不是都依據大眾捷運法嗎 06/21 13:21
推 chewie:連結 第一行有寫"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大 06/21 14:07
→ chewie:眾捷運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事件,特訂定本基準。"處罰 06/21 14:08
→ chewie:法源是大捷法沒錯 但裁罰基準 北高兩市在細則上不太一樣 06/21 14:08
推 fantasibear:推薦該多多罰 06/21 14:21
推 Yenfu35:GJ 06/21 14:38
推 TurTao:自殺的也該罰一罰,死了一樣從遺產中扣抵 06/21 15:03
推 lirick42:不過這下證實高捷異物入侵系統正常 看來高捷要比照北捷了 06/21 15:04
→ lirick42:裝設月台門才安全 不然高捷過沒多久 肯定會有第二起跳軌 06/21 15:06
→ lirick42:自殺的案例出現 06/21 15:06
推 Howard61313:樓上 北捷也還沒要全面裝設不是嗎... 06/21 15:08
→ JCC:手機掉下去要按緊急停車鈕??? 沒搞錯吧 不是通知站務人員就可 06/21 16:02
→ JCC:以嗎? 站務人員會在列車空檔幫你撿 06/21 16:02
推 cytc:應該要罰7萬5才夠 並且賠償影響營運造成的損失 06/21 16:07
→ cytc:如果不幸往生 先從保險理賠扣 台鐵也應該檢討 太仁慈了 06/21 16:09
→ home5:不該按緊急停車鈕~~~通知站務人員就好了.... 06/21 20:09
推 CaoNiMa:罰的好,不過應該先教育民眾用月台上的對講機吧 06/21 20:15
→ CaoNiMa:若民眾因卡片掉落按緊急停車,雖沒錯但會變複雜 06/21 20:18
→ edctw:七萬五的那位 06/22 10:28
→ furuuchi:cytc,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說要罰7萬5才夠, 06/22 14:24
→ furuuchi:你有考慮到這種白目仔的精神狀況嗎? 06/22 14:24
→ furuuchi:跳軌自殺的都不能苛責了, 何況是撿個東西, 小意思啦~~ 06/22 14:29
→ wefun:對啊 大家有考慮到這撿東西的精神狀況嗎? 如果是療養院出來? 06/23 15:14
→ ikaridon:實際情形會不會有可能左看右看都沒有站務人員? 06/23 23:20
推 devin0329:除非是有人員跌落或是大型行李墜落,否則絕不能按緊急停 06/26 04:34
→ devin0329:車紐 06/26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