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ansaint:又來= = 03/03 18:15
→ WeAntiTVBS:這樣哪抓得到 03/03 18:21
→ kudo070125:打破玻璃有那麼好玩嗎 03/03 18:43
推 Yenfu35:基於「破窗效應」,絕對必須抓出來重罰,「以儆效尤」。 03/03 19:22
→ hinajian:BB彈是有這麼好玩?建議花媽用廢玻璃設置專門射擊場地 03/03 20:35
推 yuansaint:無聊屁孩想引起注意 修法重罰好嗎 03/03 20:36
推 aaronbest:希望修法對破壞公物能十年有期徒刑起跳~不然此類事件將 03/03 20:59
→ aaronbest:層出不窮。 03/03 20:59
推 YellowWolf:往好處想 至少他們打的不是"凝聚的綠寶石" 03/03 21:06
→ YellowWolf:不過打了肯定會被發現 03/03 21:07
→ kudo070125:會不會破到整個祈禱被拆掉 03/03 21:13
→ YellowWolf:一格一格拆下來換吧 03/03 21:15
→ kudo070125:其實是喊拆的立委偷偷去安排的(?) 03/03 21:20
推 mstar:「破窗效應」是這樣用的嗎? 03/03 21:50
→ abc480528:所以依破窗效應推 美麗島的出口玻璃接下來會越破越多XD 03/03 21:51
→ Howard61313:因為窗子破了,所以用破窗效應無誤(誤) 03/03 23:31
推 curryrice:打破自己繳稅買的玻璃 腦殘嗎? 03/03 23:59
→ flylee:還是新加坡有遠見,用鞭刑來處理這種人 ! 03/04 01:41
推 pikakami:違反社會之和諧,破壞公共財,持有槍械,應處宮刑(誤) 03/04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