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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捷運站面交罰7500元 「礙著誰」 2013年08月30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30/35258595/ 【魏斌╱高雄報導】不少網拍賣家為了節省運費,喜歡利用捷運站面交商品,此舉已觸犯 《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台北捷運站務人員曾制止賣家在站區內從事交貨、取款行為 ,雖未實際裁罰,賣家仍覺得「管太多!」法界人士也認為,「網拍買賣家交貨、付款若 未影響大眾乘車秩序,不應擴大解釋為商業行為。」 至少可省50元運費 《蘋果》實際瀏覽「YAHOO!奇摩拍賣」及「露天拍賣」,發現至少有1千多項商品均標榜 可在捷運站面交。網拍賣家廖慶和透露,不少買家會利用捷運同一站進出15分鐘內免費的 特點,趁上、下班空檔進站取貨,「只要時間約妥,在站內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至少可省 下50元運費。」 不過捷運站面交已觸犯了《大眾捷運法》規定,北捷站務員就曾據此出面警告賣家不得在 站內交易,否則將處1千5百元以上、7千5百元以下罰款,引發賣家反彈。 雖然北捷、高捷至今未實際開罰,但賣家擔心被罰,常在網路論壇商討解決之道,暱稱「 西西」的賣家說:「總之離站務員、保全遠一點就沒事!」真的不想惹麻煩,「叫買家把 貨款裝在紅包裡,保全真的跟上來,就推說幫朋友包紅包!」 楊姓賣家坦言常幫買家送貨到捷運站口,「站內交易不偷不搶又礙著誰?實在管太多。」 雖然還沒被抓過,但他不諱言「想到可能被罰還是很不爽!到時候會推說幫親友送東西, 有本事來證明我們不是親友啊!」一位陳姓賣家也嗆:「管太多!有本事就來抓!」 律師邵勇維說,他的母親有次搭捷運幫親友送東西,因未出站、隔閘門交付也遭站務人員 警告,他認為,「站內面交有逃票問題,的確不得不防。」 律師:應限縮解釋 律師林岡輝則說,《大眾捷運法》嚴禁站內商業行為,主要是考量大眾行車秩序,個別賣 家交易是否影響秩序?似乎有討論空間,他認為,「除非情節嚴重,捷運公司應限縮解釋 。」 捷運站網拍面交限制 ★捷運面交優點:場所公開、安全;利用通勤空檔取貨,可省運費 ★法令限制:《大眾捷運法》第50條,未經許可不得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 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罰則: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款 資料來源:網拍賣家、高雄捷運公司 相關回應 台北捷運公司副總沈志藏表示,網拍賣家在捷運站內面交「確實有灰色空間,很難舉證。 」若有人檢舉,北捷會先勸導,若一犯再犯會依法裁罰。 高雄捷運公司公共事務處長賀新說,雖然捷運站面交不易取締,但也不希望乘客鑽漏洞, 一旦查獲會先勸導,屢勸不聽將交捷運警察依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34.142
yao:站內閒晃廁所尿尿原站進出要不要也罰 08/30 10:27
Adonisy:有法但不好抓等於沒有... 08/30 10:27
yao:原站進出還是有付費啊 要嘛就多收票價 08/30 10:28
caxz:原站進出反而更貴 上次我被扣了32元 08/30 10:29
caxz:不過我面交了N次也沒被抓 呵呵 08/30 10:29
a41503:樓上是進站太久 被罰20元吧 08/30 10:34
hicker:那是因為你待太久....原站進出限時15分 08/30 10:35
hicker:時間超過就搭到鄰近站出站 08/30 10:35
akway:鄰近車站也有限時就是了.. 08/30 10:39
sabrina2597:刷優待票先搭公車再轉捷運同站進出 (20휰.8)-(8휰.5)+ 08/30 10:40
sabrina2597:20,20是逾時 08/30 10:41
sabrina2597:同站15分鐘 全系統2小時 借廁所找金魚缸 08/30 10:43
lirick42:同站進出15分 只有美麗島呀! 08/30 11:03
hicker:?? 08/30 11:07
AruBan:律師:站內面交有逃票問題 不懂意思,不是說15min內免費嗎? 08/30 11:24
ji394xu3:站內面交有逃票問題 不懂意思+1 08/30 11:28
Adonisy:不出站直接 face-off 才有逃票問題吧... 08/30 11:43
shiada:A站→B站不出站面交 再回A站 假設AB很遠 那就會有票價差了 08/30 12:01
hinajian:可能覺得有人會縮骨藏在箱子裡面逃票吧 08/30 12:08
kudo070125:記得這個規定很早就出現了 08/30 12:10
wefun:爛規定 拿東西給朋友也要罰??? 08/30 12:25
mstar:「商業行為」本來就該限縮,不然搭捷運電話交割股票、談生意 08/30 12:26
mstar:或趕時間就在車站簽約,是不是都要罰? 08/30 12:27
ji394xu3:A站→B站不出站面交再回A站,假設A~B很遠有票差->不限面交 08/30 12:28
ji394xu3:吧,任何人好像都可以作這種行為->那還不如乾脆取消同站進 08/30 12:28
ji394xu3:出15分鐘內免費的規定好了 08/30 12:29
ji394xu3:要不然改成5分鐘以內同站進出免費 其實我想不懂15分鐘那 08/30 12:31
ji394xu3:麼長的時間幹嘛... 08/30 12:31
heero0333:驗票閘門外解釋為站區內 法的效力及於整個站 不只閘門內 08/30 12:35
dimn:不是大門周圍10公尺內嗎? 08/30 12:41
evilcherry:可以參考香港的同站進出加罰十元做法 08/30 13:10
sobad5566:我當著捷運工作人員的面跟別人拿N次東西也沒被警告過 08/30 13:56
Akulamaru:貪小便宜還講得這麼大聲...... 08/30 14:04
deepsummer:為什麼不罰 捷運列車給人家搭免錢的就沒關係嗎 08/30 14:54
deepsummer:哪以後貨運業者就把捷運列車當貨車用就好 反正沒出站就 08/30 14:56
deepsummer:不用付錢 多爽 08/30 14:56
ji394xu3:樓上 那也要在"時間限制"內可以上下完貨品喔 XD 08/30 15:10
ji394xu3:ps.這跟貪小便宜有絕對關係嗎?如果今天是進站後20分鐘出 08/30 15:13
ji394xu3:站(等於"有付$")~~這樣子總不能說人家貪小便宜吧?? 08/30 15:14
ji394xu3:這新聞幾乎應該分2點討論:1,同站進出15鐘內免費 2,面交這 08/30 15:15
ji394xu3:個行為是否該處罰 08/30 15:15
iisimichael:很多人都在捷運站不出站面交"小孩", 這要不要也罰? 08/30 15:16
Evenpan:賣玉蘭花和口香糖愛心筆也會說管太多 08/30 15:46
Killercat:除了美麗島站以外 沒有同站進出15min免費這回事 08/30 16:04
Killercat:我不懂為什麼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人把這點指出來 o_oa 08/30 16:04
abc480528:在站內直接進行"兜售"是很明顯的商業行為了啊 08/30 16:46
likesea:我不懂,不要臉/貪小便宜這種事,為何還敢聲嚷嚷? 08/30 18:01
ciswww:用新加坡管人民的心態來看《大眾捷運法》,就能理解了 08/30 22:33
kougousei:老實說 貪小便宜還敢講這麼大聲真的是..... 08/30 22:41
mstar:貪什麼?不要臉什麼? 除了管上天那條外,有違反規定嗎? 08/30 22:56
mstar:而且根據法條立法目的,該條禁止的是妨礙車站交通或安寧 08/30 23:02
mstar:如前面提,若要限制"商業行為",那就把電洽談生意的也抓一抓 08/30 23:03
kimchimars:大推樓上! 08/30 23:08
kimchimars:同站進出也是要付錢啊 08/30 23:08
ji394xu3:幫朋友帶早餐 在車站銀貨兩訖 ....怎辦 08/30 23:17
Beijingman:刁民 08/30 23:53
likesea:又是不違法就什麼都可以,我是在動物講話嗎? 哈....... 08/31 00:47
likesea:人類就是不違法什麼都可以嗎? 哈... 笑死我啦 08/31 00:47
kimchimars:不違法就是道德層次,你無法強迫別人接受你的道德價值 08/31 00:52
mstar:某人腦補的真嚴重 何來「不違法就什麼都可以」? 08/31 01:17
mstar:連「比例」都搞不懂...我是在動物講話嗎? 哈... 笑死我啦 08/31 01:18
mstar: ☞「根據法條立法目的,該條禁止的是妨礙車站交通或安寧」 08/31 01:21
goshfju:真的管太多 該抓的不抓 zzz 08/31 01:36
goshfju:如果在捷運裡擺起攤子賣東西 那種才該趕走吧 08/31 01:37
goshfju:(我是從沒看過啦) 08/31 01:37
goshfju:其實我不懂為何有人會覺得在捷運面交算貪小便宜 08/31 01:46
goshfju:不過從內文來看 捷運局似乎也那樣覺得.. = = 08/31 01:49
Chia2323:這只能噓了 可是我之前在捷運站想上廁所 有的站的廁所是 08/31 08:45
Chia2323:設在站內 如果說真的怕逃票為什麼站務員還讓我進去上 08/31 08:46
Chia2323:人家只是在那裏交換東西是礙到誰啦 08/31 08:48
saihs1042008:安親班幼稚全帶小朋搭捷運出去玩算商業行為嗎? 08/31 09:12
edctw:面交小孩? 把人從付費區抱去非付費區嗎?這可以很嚴重吧? 08/31 10:31
akway:保母跟媽媽交換小孩吧 尤其是那種不用收費的小孩 08/31 10:35
edctw:這已經涉及逃票了吧 尤其是如果小孩超過115 08/31 12:29
Hotem:賣家線上來來去去 一堆趟次 才付20元(悠卡16) 公平合理??? 08/31 12:30
edctw:在車上驗票有困難吧 08/31 12:32
Hotem:慷他人之慨 擺明了利用捷運系統 開『貨運』行 08/31 12:38
edctw:以前上廁所是要押證件的 也沒有大肆宣揚 08/31 12:41
edctw:後來不知何年何日起就不用押了 08/31 12:41
edctw:不用押也是信任旅客 不然沒帶證件 是否要尿在褲子上 08/31 12:42
edctw:面交坐來回付單程 那就是逃票的一種 或許合乎大眾捷運法 08/31 12:44
edctw:但絕對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08/31 12:44
rerun:看過有人利用搭國道客運在中途休息點面交的 08/31 15:51
devin0329:媒體爛標題,連開罰都沒罰過,硬要舉7500心態可議 08/31 21:14
goshfju:原來沒罰過? 不過我記得這東西大概每隔幾個月就有新聞 09/01 12:08
mackywei:其實只要想一想如果搭計程車送貨給人家再回到出發地,可 09/01 14:00
mackywei:不可以不付錢,就很清楚這樣作對不對了,不是嗎? 09/01 14:00
mackywei:只是因為一方面現在以進出閘站計費的規則有這樣的漏洞, 09/01 14:01
mackywei:另方面這樣搞的人在數量跟比率上還沒有產生明顯的影響, 09/01 14:02
mackywei:再加上真的要抓這種行為也很麻煩。 09/01 14:03
mackywei:所以就沒有去修法規。 09/01 14:03
mackywei:要認真的說,就是硬要找個法條來阻止這種行為,所以就變 09/01 14:05
mackywei:得對不起來,反而讓違規的人嚷嚷「不該用這條處罰」。 09/01 14:06
ji394xu3:樓上犯了"基本錯誤" 捷運公司現在是以"面交"這個行為要罰 09/01 15:39
ji394xu3:而不是什麼同站進出付不付票價(計程車費)而罰~~ 09/01 15:40
ji394xu3:換言之你所舉的例子 就算付了計程車費進行面交 一樣要罰~ 09/01 15:41
ji394xu3:也可以說捷運開罰的是"面交"這個行為->就算你有進出站付$ 09/01 15:42
rerun:不知道有沒有毒品是這樣做交易的? 09/02 12:03
sabrina2597:回樓上 有 09/0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