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抄襲案被我抓包後,大概是受部落格這種理想性太重的東西天天侵蝕殘害腦袋的後遺症
(正在看本文的各位務必小心),我傻傻的提出了網路和解二條件,太不謙恭且正經八百的
以為自己可以對喜愛的網路和棒球有點貢獻(現在看起來是貢丸)。其中之一便是要求他「
為改善風氣,我想請陳總監寫一篇關於網路著作權的文章,發佈在陳總監的部落格上。」
來取代正式道歉。
沒錯,陳總監的回應就是這篇【偽‧悔過書】:「網路著作權能量不斷累積中」,讀完當
時以為看到了誠意(不知瞎了什麼眼,完全不懂欣賞),但現在回顧起來,其精義是在這一
段:
「謹以本文再度向法洛猛先生致最高歉意,本人將記取教訓,保證絕不再犯同樣錯誤。」
詳全文
http://blog.yam.com/falohmum/article/100533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