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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禮拜五衝突過後,有些球迷因此而被激起看球慾望想要到球場挺球員,因此從禮 拜五的觀眾人數到禮拜六的觀眾人數可看出,許多球迷的重視度,以下先感謝卡好(carhow) 所提供的歷年來幾次大動作判決的觀眾人數差異。 (1) 1999年龍鯨大戰總冠軍賽第一場,五局大帝士回本壘衝撞王光浩及九局巴威特惡意   衝撞黃鈞瑜。 11/03(第一戰) 觀眾人數 9761人,地點台北棒球場 11/04(第二戰) 觀眾人數 5543人,地點嘉義棒球場 判決: 大帝士、王光浩、黃自強、巴威特等四人禁賽十場、罰款十萬元 洪啟峰、何利西因有明顯之出拳動作,禁賽三場、罰款五萬元 柳裕展、李坤哲雖有出拳動作但情節較輕,給予嚴重口頭警告 (2) 2003年牛象總冠軍賽第五戰,陳威成因為不滿鄭兆行一支二壘安打,被一壘審判決 漏踩壘包,使得鄭兆行打進來的分數不算,如果當時跑者回本壘便會平手,戰局因此會 大幅度改觀,抗議遭到驅逐出場後陳威成才動手打一壘審。 10/16(第五戰) 觀眾人數 19,860人,地點澄清湖棒球場 10/18(第六戰) 觀眾人數 10,500人,地點 天母棒球場 判決:陳威成被判10萬罰金、5場禁賽 (3) 2008年象熊例行賽第一場,九局下因為林智勝回休息區時摔手套而遭到一壘審驅逐 出場,林智勝奮而衝出休息區衝撞一壘審,引起熊隊球員的不滿。十一局下半二人出局 林津平在二好三壞後,遭到三振而引起總教練洪一中對好球帶的質疑,熊隊選手陳峰民 衝出休息室想找主審理論,三壘審伸手擋球員,陳峰民太過激動被判出場,潘忠韋也腦 充血跑去找三壘審理論也被判出場,黃俊中也受不了隊友被判出場而大聲咆嘯,也被判 出場,不過據說三壘審有說不雅的言語刺激球員。 04/05(第一戰) 觀眾人數 5,756人,地點澄清湖棒球場 04/06(第二戰) 觀眾人數 7,447人,地點澄清湖棒球場 判決: 一、於九局下半結束,林智勝選手因拋擲手套進入場內遭一壘審驅逐出場後,又衝入場內 衝撞一壘審,因其行徑粗暴,極為不當,本聯盟初步作出即日起停賽處分,確定之禁賽場 數及罰款,將於下週一(4/7)另行召開會議決定。 二、於十一局下半結束,陳峰民選手不當進入場內向主審抗議,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 第十六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陳員於抗議期間對裁判言語侮辱,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 章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兩萬元、禁賽一場;陳員遭驅逐出場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 規定,處罰金一萬元。合計執行禁賽一場、罰金四萬元。 三、於十一局下半結束,潘忠韋選手不當進入場內向主審抗議,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 第十六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潘員於抗議期間對裁判出現粗暴動作,違反聯盟規章第二 十一章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五萬元、禁賽三場;潘員遭驅逐出場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 四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合計執行禁賽三場、罰金七萬元。 四、隨後黃俊中選手進入場內對裁判出現粗暴動作,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五條規 定,處禁賽三場、罰金五萬元;黃員遭驅逐出場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規定,處罰金 一萬元;黃員隨後出現脫下球衣並重返場內挑釁之抗議行為,違反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 條規定,另處禁賽兩場。合計執行禁賽五場、罰金六萬元。 陳峰民因對裁判「言 語侮辱」擬罰款2萬元、禁賽 1場;黃俊中、潘忠韋情節較嚴重將加重處分 ,可能援引針對「粗暴行為」的懲處罰款5萬元、禁賽3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