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iyo:你有物件導向的觀念嗎? 沒有的話五週絕對來不及 09/30 01:35
推 chenglap:你的主管擺明是引領公司去死路. 09/30 09:57
→ yllan:請遵循五週吳董事長的理念,先講求不傷身體再講究效果 09/30 10:27
推 beauty96:五週很好耶!我練習兩週就要接CASE了.....QQ 09/30 11:22
→ uranusjr:前陣子記得也有一個類似的, 慘烈... 09/30 12:18
推 chenglap:還要是像上架那種過程, 可不是一本過期中文書能教的... 09/30 12:41
推 erickunder:太趕了 09/30 14:43
→ mamaya3:給我internship的人要我六週內學完加寫完 Q.Q 09/30 16:17
推 Blueshiva:如果以後不想讓人知道你做過什麼的話,那就去找用html 09/30 17:49
→ Blueshiva:+JavaScript寫iOS app的書吧,最近市面上有一本 09/3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