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houg (豬頭)
看板Magic
標題Re: [情報] 4/12 IPG更新
時間Sat Apr 21 07:51:22 2012
※ 引述《artywu (我不是衰神)》之銘言:
: 在關心AVR牌張情報之餘也不要忘記新的IPG已經悄悄生效了。
: 若您將參加任何一場執法嚴格度為競爭以上的比賽,最好對於IPG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這不
: 只是裁判們的尚方寶劍,也是玩家的護身心法。雖然詢問裁判假設性的判決會得到答案,
: 但是直接參閱IPG是更快速方式,也可得到判罰的通用準則。
: 與前幾版的更新:
: 3.將回合循環的概念變為遊戲行動失誤的整體概念,而非只限於違反遊戲規則。
: 3.1 遺漏觸發 (非常重要,幾乎完全改寫)
: 若被歸類為隱性異能的觸發式異能,若遺漏了觸發不再給予懲罰。若在一定時間之內發現
: 對手可要求裁判將此異能放入堆疊(請注意!不是直接向玩家求而必須經由裁判修正。)
: 隱性異能包括:
: ‧ 使你獲得生命
: ‧ 向某個對手造成傷害,或使某個對手失去生命
: ‧ 使對手棄牌
: ‧ 指示你檢視和/或重新安排某個區域內牌的順序
: ‧ 將牌從你墳墓場或放逐區移回手上
: ‧ 將某永久物在你的操控下放進戰場,或給予你某永久物的操控權
: ‧ 在由你操控的一個或多個永久物上放置與屬於正面效應的指示物(例如+1/+1指示物或
: 充電指示物)
: ‧ 給予由你操控的一個或多個永久物+X/+Y或某個正面異能
: ‧ 重置有你操控的一個或多個永久物
: ‧ 給予你額外的階段
: ‧ 放逐、造成傷害、消滅、橫置、-X/-Y、放置屬於負面效應的指示物(例如-1/-1指示
: 物)於對手操控的一個或多個永久物
: ‧ 指示某個對手放逐由他操控的某個永久物或將某個永久物置於他的牌庫或墳墓場
: 舉例來說,若我施放了一個傳染扣卻忘了在在對手的生物上放置一個-1/-1指示物,這不再
: 是一個遺漏觸發且對手也無須為此觸發負責。若對手具有運動家風度,他可以在一定時間
: 內要求裁判將之異能放進堆疊。即便如此該玩家也不會受到任何判罰。
: 另外,玩家再也不需要為對手的觸發式異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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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未維護遊戲狀態
: 遺漏觸發不會導致未維護遊戲狀態
: 未維護遊戲狀態檢查的是對手是否在第一時間發現失誤,而非此失誤對他們有利之後。
: 4.2 外來協助
: 自行查閱Oracle已經不再為外來協助。
: 4.3 遊戲行動過慢
: 在行動終點未知的情況下試圖使用迴圈屬於遊戲行動過慢。
: 6.2 詐騙
: 遺漏自己的觸發式異能屬於詐騙,遺漏對手的則不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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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版本將在dcirules.org上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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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
IPG是在競爭以上的執法嚴格度所適用的,一般執法嚴格度的修正方式請參照JAR。
意即:若您在一般執法嚴格度下故意遺漏對手的觸發,這將會被視為嚴重行為,處罰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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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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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線標示的地方是我比較有疑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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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古怪對吧?就是這麼古怪。
對手在我場上貼了一個穿心詛咒
我維持階段對手沒要求扣血 這樣我要被判決嚴重行為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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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98.130
→ kururare:請參照這篇文章 04/21 09:24
推 kururare:還有你說的應該是穿心詛咒 04/21 09:38
已修正
嚴重問題包含(但不限於):作弊、偷竊、詐騙、不當決定勝利方。總之所有在競爭級
別以上的需要被DQ的情況,在一般級別執法嚴格度必定需要取消資格。
問題是 這和你貼的這篇有所出入 沒有您貼的這篇所提到的犯規...
除非這被判定為詐騙...
問題是詐騙本來就是可以DQ或取消資格的判例了
※ 編輯: georgehoug 來自: 114.35.198.130 (04/21 09:54)
推 artywu:請見IPG 6.2節。在REL Com.以上故意遺漏對手觸發不是詐騙 04/21 11:52
→ artywu:但是在一般時故意遺漏觸發是不行的。 04/21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