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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lnewman (子玄)》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ife 看板 #1Jf92AnJ ] :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Life : 標題: [公告] 冠元大師水桶 : 時間: Sat Jun 21 03:50:27 2014 : PTT任何版,不是為宣傳某人名聲之看版,這一年多來,冠元大師 : 在此版上,雖然服務了許多版友,但在簽名檔、內文還有回文等處 : 不斷的請大家去看他的名片檔、臉書等資訊,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 你之前寄給我的信中都已經說明這是合法合規定的,我一切都是按規舉辦事 ,有何錯誤?? 當初私信我還留雲昇的例子給你,你也無話可說,你現再才補 一篇冠元大師水桶,根本是秋後算帳。 : ,然後還請所有問他問題的版友,要限定他的名號,這種軟式的要 : 求,其實是一種將版蠶食鯨吞成為個人版的方法,長此以往,許多 : 商業行為,本版是無法控制的,為了保護版友的安全,及維持本組 : 群禁止廣告、宣傳的目標。 我沒說限定名號吧,應該是ID,何況這項傳統在我發跡以前,在兩大 斗數板都有並不是我軟式要求,何況我認為此要求合理,因為不這麼 作本人信箱會被灌爆!! 而且重點是這不是我要求,是版眾自發。 : 我在此說明,本版不歡迎冠元大師再來服務,我相信有很多喜歡他 : 的版友感到難過與失望,但很抱歉,做為管理者,我得保護版面不 : 成為個人的行銷工具,他在臉書上不斷的宣傳自己在 PTT版的功績 :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請喜歡他的版友,寫私信給他,或 這點違法?? 違規?? 而且關於PTT的事我好像也只有發一篇而已。何來 不斷宣傳?? : 去他的臉書發文、按讚,本版將不再做為他個人宣傳的版面,謝謝 : 。以後,關於用冠元大師名號PO文的ID一律水桶,有問題,請至小 : 組或群組處申訴。 : Life版版主Paulnewman 本人為維護個人名譽,不會上訴,但定與曾先生就法論法一會。 若曾先生還是為講求程序正義與法治精神的人,請給明確且公正的交代!! 本來我想上訴到組務版,但是我還認為你是個可以明理溝通的人,請給大家 一個具體交代與條文引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12.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03306853.A.3C0.html ※ 編輯: gkc (114.25.212.23), 06/21/2014 07:32:53 ※ 編輯: gkc (114.25.212.23), 06/21/2014 09:38:59 ※ 編輯: gkc (114.25.212.23), 06/21/2014 09:52:24
Paulnewman:你贏了,請繼續宣傳 06/21 14:49
※ 編輯: gkc (36.228.179.164), 06/22/2014 14:31:35 ※ 編輯: gkc (36.228.179.164), 06/22/2014 14:32:08